委员:醉驾和飙车致亡等违法行为应纳入刑法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8日23:02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常红 高星)“醉酒驾驶和在城区飙车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将醉酒驾车和在城市街道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有利于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天下午,十一届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南振中委员赞成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报告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城镇违法高速驾驶机动车竞逐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南振中委员认为这一建议有吸纳价值。
南振中指出,据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调研报告,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将醉酒驾车和在城市街道飙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有利于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外,常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将有助于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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