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新标准明起执行 工资不达最低线企业受罚
人保部门强调该标准不含加班费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粤仁宣) 广东省新的工资标准将于明日起正式实施,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或特殊津贴,也不包含“包吃包住”费用。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了1100元/月,高于原定一类1030元/月的标准。
广州最低工资达1100元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珠海上调了标准,广州市提高到1100元/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为960元/月),珠海市提高到960元/月,略高于省政府原定的一类1030元/月、二类920元/月的标准。全省大部分市全是采用一个标准,仅韶关、河源、汕尾、清远、揭阳、云浮六市部分困难地区采用五类660元/月标准。
省人社厅提醒,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颁布后,省、市政府均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公布。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
省人社厅还明确表示,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各种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并特别指出,企业不能把“包吃包住”费用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如:某市最低工资标准920元/月,当地某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宿设施,每月发给职工500元工资,加上企业为职工提供食宿支出的伙食费200元、住宿费220元,合计为920元。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后,再对自愿选择在企业吃住的劳动者,收取相关费用。
最低工资是否包含社保?省人社厅表示,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工资不达标企业要被罚
据了解,我国实行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的保障制度,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从规定施行之日开始,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照《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受到相应处罚。
省人社厅指出,如果在5月发放当月工资的企业,支付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在5月发放上月工资的,尚不属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范畴,但在6月发放5月工资时,必须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也必须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给出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该怎么办?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应及时向工会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