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信息报
学生再成行凶目标--
前妻找不到 砍侄子泄火
本报讯(记者 徐蓉 冯蔚)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了一起小学生被砍伤事件。
据介绍,4月29日早7时13分,嵩明县公安局嵩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嵩阳镇兴旺街142号附近路边有一男子持刀砍伤一个男孩(系嵩阳小学六年级学生)。与此同时,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巡逻中队民警,发现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在群众协助下控制了嫌疑人颜兴富(男,43岁,寻甸县羊街镇人),受伤的男孩叫周某(13岁,家住嵩明县嵩阳镇丰登路46号)被立即送嵩明县人民医院抢救,民警在现场提取颜兴富作案后丢弃的菜刀一把。
案件发生后,嵩明县公安局值班副局长立即带领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伤者周某系颜的侄子,颜的前妻(李某)系伤者母亲的姐姐。颜与妻子离婚后,因联系不上前妻,多次向李某的姐姐要人,并认为离婚系其姐从中作梗所致,遂产生报复念头。4月29日早上,周某途经兴旺街142号附近,头部被颜某用菜刀砍伤。在路过的群众制止时,颜遂将菜刀丢弃在路边逃跑,被巡逻民警及时抓获。
现周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已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云南信息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