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强奸女儿被判36年及24下鞭刑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30日07:32
据台湾“中广网”4月29日消息,新加坡一名男子强暴自己女儿,被法院判处36年徒刑,外加24下鞭刑。
据悉,这名43岁男子,自女儿6岁就开始强暴,曾经被法院判刑,出狱后恶性不改,再犯被捕,法院判处36年徒刑,外加24下鞭刑。
法官表示,这名男子是无可救药的恶魔,必须接受严厉惩罚。(李宗泽)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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