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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毁麦种树”源自官员的政绩幻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04日16:02
  河南南阳发生“毁麦种树”事件,宛城区新店乡上百亩小麦被毁。新店乡的“毁麦种树”并非个例,在宛城区红泥湾镇也有上千亩小麦被毁,被当地政府改种树苗。据了解,红泥湾镇的绿化任务有4000多亩,所占土地中绝大部分是耕地。

  南阳宛城区如此大规模的毁麦种树,在程序上可能违反两部法律。一是《土地承包法》,在未得到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流转农地属于违法行为;一是《国土管理法》,我国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不能改变用途,也不能种植林木。不过,我要说的是第三个问题,即南阳市政府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问题。

  宛城区为什么要毁麦种树?据说种树计划是按照市里的相关精神层层下达的,主要是为了迎接2012年在南阳市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农运会。那么,办好农运会真的需要毁麦种树吗?涉及红泥湾镇的绿化任务有4000多亩,主要包括环城高速绿化带,即沿高速两侧各100米、长达6公里多的范围,这里原来都是耕地,现已全部种上杨树;还有就是林庄村1000亩左右的集中绿化区,主要分布在周营和凉水井两个村民组,现在改种桂花树、香樟树等各种景观树。

  请问,沿高速两侧各100米如果不是树木,而是庄稼,对农运会有什么影响?没有这两个1000亩左右的集中绿化区,农运会难道就开不起来?说到底这只是官员的“政绩幻觉”,是他们自己以为把庄稼改成树木就是为南阳增添了色彩了。

  即使把沿高速的庄稼改变成树木真的很好,这个代价也太大了。虽然现在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是30年,但是,一旦成了绿化林,30年后也不可能再变成良田。为了个把月的农运会,就得把数千亩种粮食的良田永远地变成景观树林,这是否符合城市的长远规划,是否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是应该认真考量的。

  毁麦种树也暴露出决策程序上的问题。如果早已规划要把这些地方种上树木,那就应该及时办理手续,通知农民。起码在去年秋播时和农民协商好,农民也就不需要种麦子了。现在离麦子收割一个多月,却要农民毁麦种树,可见是领导忽然拍脑袋想出来的新点子。

  南阳市政府官员在农运会筹办问题上的拍脑袋决策还表现在拆迁上。为了建农运会的新闻中心,仲景路康泰中央花园尚在建设中的经济适用房工程,曾经的2008年南阳市“十大实事”,却面临被拆掉的命运,因而被称为“最短命经济适用房”。十几年时间里,南阳市政府居然从来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还是出现了“毁麦种树”,诞生了“最短命经济适用房”,这种拍脑袋决策的做法应该受到谴责。

  由此可见,“毁麦种树”“最短命经适房”源于最随意的权力。为了真正办好农运会,我们愿意向南阳市政府赠送两句“名言”,一是胡锦涛总书记说的“不折腾”;一是上海市委书记俞振声说的,世博“宁可牺牲点精彩,也要尽可能减少扰民”。权力随心所欲,官员拍脑袋决策,既非人民之福,亦非农运会之幸。

  殷国安(江苏职员)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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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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