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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男女各获刑5个月 “车震”被录音辩称演戏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05日15:18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市陈姓妇人与情夫“车震”,整个过程被老公放在车上的录音笔录下,她辩称是气老公怀疑她外遇,才故意与友人合作演出。但法官认为如果是故意演戏气老公,却又向老公提起妨害秘密告诉不合情理,不采信她的说法,将她与情夫皆依妨害家庭罪判刑5月。案发后,陈姓妇人已与丈夫离婚。

  陈女前夫指控前妻与同家科技公司柯姓男子外遇,2008年4月因妻子突然要求离婚,他怀疑妻子外遇,偷偷将录音笔藏在妻子车内,希望能查明原因,果然发现妻子与男人偷欢时的声音,而且对方竟然是他也熟识的柯姓男子。

  他当晚气得与妻子对质,妻子落泪坦承因与柯姓男子经常谈心,彼此有好感,2人在车上发生性行为,他录下妻子自白向法院提出妨害家庭告诉。

  陈姓妇人在法庭上否认犯行,辩称因在车内发现录音笔,才气得故意设计柯男,合演一出性爱声音剧,想气老公;但她后来又称录到的声音不是她的,也有可能是故意合成,否认与柯姓男子发生性行为,还对丈夫提出妨害秘密告诉,称非法取得录音不可做为证据。

  法官勘验录音内容后认为,通奸罪涉及高度的隐私性,原本就不易取得证据,站在抑制犯罪目的,应可权衡充当证据。而若原告制作假录音,应可把内容做到尽善尽美,但检视录音档品质却不佳;不信陈姓妇人所称是故意设计的对话,依通奸、相奸罪判处2人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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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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