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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出新规 餐馆如用地沟油做菜最高可罚10万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5月06日04:03
  本报讯 (记者 周晔 通讯员 罗志)滥用香精做奶茶、地沟油炒菜、用烂水果做“鲜榨果汁”……商家如果被查出“玩巧”忽悠消费者,相关部门将按5月1日实施的“新法”对其进行严惩。记者昨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新法”规定,违规者最高可面临10万元罚款,主管还可能被“红牌”罚出,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业。

  从5月1日正式实施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餐饮行业违规行为作出了更加具体的处罚规定。对“利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添加剂或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制作加工食品(饮料)”等行为,按新规,主管部门可没收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等;此外,没收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货值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同时新法还规定,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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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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