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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柜车撞人逃逸拖挂男婴致死 司机被判故意杀人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5月07日09:57

  南方日报讯(记者/孙颖通讯员/孟广军)近日,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在深圳撞倒一对母子,更将坐在婴儿车中4个月大的男婴连人带车拖行逃逸的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详见4月27日《深圳观察》)。深圳市检察院昨日召开情况通报会介绍,梁冠彪在明知被害人被卷夹在车底可能存活、拖挂存活的被害人行驶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执意高速驾车拖挂被害人逃逸,导致被害人小孟麟死亡,梁冠彪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昨日,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梁冠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披露

  肇事司机曾下车查看车底卷夹婴儿

  这起惨剧发生在今年4月25日上午,惨剧的制造者是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当日上午7时11分许,梁冠彪驾驶粤ZEB64港号牌黄色货柜车行经布沙路锦航酒店路段,与行人黎女士发生碰撞,致使黎女士推行的婴儿车及车内婴儿小孟麟被卷入车底。

  市检察院初步查明的情况显示,梁冠彪当时未作停留,继续驾车前行。

  为何肇事后逃跑,梁冠彪当时是怎样想的?昨日通报会上,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黎胜说,梁冠彪供称其当时很害怕,只想第一时间回香港。

  市检察院通报称,当车行至汇佳百货路段遇红灯停车等候时,有市民发现车底卷夹有婴儿,手脚会动,并伴有啼哭声,提醒梁冠彪下车查看。梁冠彪行至车身右后侧俯身查看,发现车底卷夹有婴儿,但未采取任何救助行为,驾车拖挂婴儿快速离开现场。

  据了解,从发生碰撞事故现场到汇佳百货路段大概有900多米。市检察院认为,在一路拖行900多米后,梁冠彪经市民提醒,曾下车近距离看到了车底卷夹着的婴儿,多名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此时婴儿仍然存活。

  梁冠彪为何没有施救,而是选择离开?对此,黎胜称,梁冠彪供述说当时以为婴儿已经死亡。

  为逃避出关检查,丢弃婴儿车部件

  市检察院通报称,货柜车行出塘朗山隧道,为逃避出关检查,梁冠彪下车查看,将仍卷夹在车底的婴儿车部件丢弃。4月28日,公安机关在塘朗山隧道内发现小孟麟的尸体残骸。

  4月27日,梁冠彪从香港到深圳投案。5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梁冠彪。

  案件定性

  “我们认为他是间接故意杀人”

  市检察院认为,梁冠彪在本案中共实施了两个行为:前行为是交通肇事致小孟麟被卷入车底的过失行为;后行为则是明知小孟麟可能存活,仍驾车拖挂小孟麟行驶的故意行为。现有证据证明,第一,有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与梁冠彪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梁冠彪在汇佳百货路口曾下车查看,明知小孟麟被卷夹在车底;第二,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证实梁冠彪下车查看时小孟麟仍然存活。根据证人证言,小孟麟当时手脚会动,并伴有啼哭声,梁冠彪下车近距离查看时,应该可以发现小孟麟仍然存活,或应当认识到其可能仍然存活。

  市检察院认为,梁冠彪在明知被害人被卷夹在车底可能存活,明知拖挂存活的被害人行驶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驾车拖挂被害人行驶,梁冠彪的行为是对被害人故意实施的再次加害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我们认为他是间接故意杀人。”黎胜说。据其介绍,直接故意和间接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希望后果发生,后者是放任结果发生。

  据了解,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司机是否属自首未有定论

  事故发生后,通过调取案发地点监控录像,交警初步了解到肇事车辆车身上印有“永安运输”字样。办案民警让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人致电梁冠彪,但其手机一直无法接通。4月25日下午,梁冠彪已联系所在的永安运输公司,并表示愿意回深配合调查,当天他便从香港到深圳投案。

  梁冠彪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

  对此,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邱伯友表示,“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认定这个,因为我们目前还在批捕阶段,事关量刑的一些情节还要进一步侦查。”

  案情谜团

  肇事司机曾停车隧道抛尸?

  尽管市检察院通报了初步查明的案情,但仍有谜团待解。通报的案情显示:货柜车行出塘朗山隧道,梁冠彪下车查看,将仍卷夹在车底的婴儿车部件丢弃,而公安机关则是在塘朗山隧道内发现小孟麟的尸体残骸。那么,梁冠彪在丢弃婴儿车部件时是否进行了抛尸?为何丢弃婴儿车部件在行出隧道后,而小孟麟的尸体残骸却在隧道内被发现,他是否在隧道内停过车进行抛尸?

  对此,黎胜表示,这些还有待于进一步查清,“据梁冠彪讲,他丢弃婴儿车部件的时候婴儿车上是没有婴儿的。”

  有无抛尸行为是否会影响到案件定性?

  “这个要等到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阶段再看把握。”黎胜说。

  小孟麟的妈妈黎女士:

  “让他受到法律惩罚是应该的”

  记者昨日拨通小孟麟的妈妈黎女士的电话,听说肇事司机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批捕,黎女士激动地说,“听到这个消息我好受多了,他(指梁冠彪)就是故意杀人,让他受到法律的惩罚是应该的。”

  “有些细节现在还不是很清楚,我小孩再怎么被车拖,衣服裤子怎么都没有了,只剩下几块残骸,这个经过是怎样的我特别想知道,我想让梁冠彪亲自告诉市民,他是怎么残害我小孩的。”黎女士说,目前还没有考虑提出民事赔偿。

  黎女士还告诉记者,她住院以来,有很多深港两地的人士来看望、安慰她,她非常感动,也非常感谢这些关心、帮助她的人。

  据了解,黎女士被鉴定为轻伤。对此,黎胜表示,根据《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造成轻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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