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一审宣判20被告获刑3~7年
事发15个月之后,备受关注的央视大火案终有结果。
昨日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等21人犯有危险品肇事罪,其中20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另有一人被免予刑事处罚。21人中,徐威获刑最重,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徐威等人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有旁听人士称,14时30分开庭后,法官即宣读判决书。因涉案人数较多,判决书长达49页。判决书显示,火灾共造成一名消防队员死亡,另有六名消防员和两名施工人员受伤。央视新址文化中心过火、过烟面积2.13万平方米,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4亿元。
此次获罪的21人中,除了七名央视职工外,另有两名三湘烟花公司人员,以及央视新址的承建方人员。此外,还包括参与烟花运输和储存的农民、无业人员和烟花仓库业主。
今年3月23日,央视大火案一审开庭,审了三天。 据《财经》K輦1〇
21名涉案人判决结果:
徐威,50岁,央视新址办主任、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职务,下同),有期徒刑七年。
刘发国,39岁,湖南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股东,有期徒刑六年半。
李小华,50岁,清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有期徒刑六年。
宋哲元,52岁,农民,有期徒刑六年。
沙鹏,34岁,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有期徒刑五年半。
曾旭,26岁,湖南三湘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礼花线技术员,有期徒刑五年。
王世荣,53岁,央视新址办副主任、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期徒刑四年半。
高宏,61岁,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有期徒刑四年半。
田可耕,40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有期徒刑四年半。
高耀寿,40岁,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有期徒刑四年半。
胡德斌,44岁,央视新址办工程处副处长、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有期徒刑四年。
耿晓卫,40岁,央视新址办技术处副处长、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经理,有期徒刑四年。
薛继伟,33岁,无业,有期徒刑四年。
邓炯慧,39岁,央视新址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有期徒刑三年半。
李俊义,41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安全部副经理,有期徒刑三年半。
刘军,54岁,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人,有期徒刑三年半。
张炳建,31岁,无业,有期徒刑三年。
陈代义,37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装饰部副经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戴剑宵,57岁,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安保主管,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刘桂兰,54岁,河北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营处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陈子俊,47岁,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视电视文化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安保部干部,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