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南澳I号或是17世纪著名船王李旦所属商船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3日13:12
惠安县政协文史委负责人张国琳先生今日傍晚通过记者热线报料,他推断南澳一号古代沉船很有可能是泉州人李旦的商船。
他说:“五点推测是李旦的商船,我尽我所知作出分析和推断,希望能引起南澳方面的注意,或有助于帮他们解开谜。”
据分析,船上发现的铜料,与李旦走私铜料历史相符,发现的大炮,也符合李旦作为走私大王武装保护的特征。
万历年间年代相符
记者采访他时,他分析了原因,其一是年代相符,其二是身份相符,其三是航线相符,其四是货物相符,其五,是地点相符。
第一,年代相符。
万历年间是考古学家对南澳一号瓷器和商船的初步判断。
张国琳首先表示:“我认为可能是李旦商船的推断前提都是建立在万历年间这个考古专家初步判断沉船年代的基础上,跨过这个前提就有可能是天启崇祯年间李魁奇与郑芝龙、刘香等海上三大武装走私集团中的某一个。”
李旦是当时国内外影响最大的海商集团首领
第二,身份相符。
李旦就是当时国内外影响最大的海商集团首领。
在明嘉靖年间,中国最大的海商集团首领是汪直,可他在嘉靖年间就被诱杀了,不可能出现在万历年间。其次,他主要的贸易对象和航线主要是在日本。其三汪直的贸易范围集中在江浙一带。而此时历史的主角已换成了李旦,他已取代汪直成为亚洲最大的民间航海贸易集团首领。因此,这只武装商船非常有可能就是李旦集团所经营船队中的一艘。
赞同南澳一号的货物是可能销往东南亚、日本等地的说法和判断
第三,航线相符。
南澳位于南澳岛地处闽、粤、台三省海面交叉点,向北航行可到日本,朝鲜各国,向东可抵达菲律宾群岛,向南越过南海,直达爪哇,印度尼西亚等南洋各国,系闽海入粤海之门户,“为诸夷贡道所必经”。史载:“郑和七下西洋,五经南澳”。南澳在明朝有“海上互市之地”之美誉,在明代已是中外舶商进行贸易的重要场所,或者说是国际贸易货物的转运、集散中继站与必经之路。而李旦早就是印尼最著名的华侨首领和航运家。无论是走私到印尼还是日本,也不管他是与西班牙人还是葡萄牙人经商,从南澳经过的可能性都相当大。
“ 从澎湖到南澳,这是李旦所熟悉的航线,也是泉州人很早就熟悉的航线。我的判断是李旦的商船是通过这条航线运出去的。他是荷兰人入侵中国占据澎湖时中荷两国的调解人,正是荷兰人听从了他的建议才撤往台湾,才有后来郑成功收复台湾之事。另外,历史上(清朝)就有两位惠安人任过南澳总兵,一个是张勇,一个是阮钦为。
我更 赞同南澳一号的货物是可能销往东南亚、日本等地的说法和判断,而不赞同是中国商船直航非洲等判断。”
与李旦走私铜料的历史相符
第四,货物相符。发现的铜料与大炮。
2010 年4月9日“南澳Ⅰ号”出水打捞的瓷器大都是克拉克瓷,产自福建漳州,有专家已鉴定不少瓷器来自漳州的平和窑。媒体还披露,从“南澳Ⅰ号”上还出水了较为稀有的铜材,还有大量铜钱火炮 涉嫌武装走私。国家水下遗产保护中心“南澳Ⅰ号”考古现场领队孙键猜测 “南澳Ⅰ号”很可能是一艘武装商船,是只武装走私船。
张国琳认为,船上发现了铜料,这是明政府禁止出口的,属于走私性质。这正符合李旦的所作所为,符合有关他的历史记载。专家还发现有大炮,也符合李旦作为走私大王武装保护的特征。
货物相符。从船上发现有走私铜料来讲,与李旦早就走私铜料的历史相符。
当时的海上贸易贩铜出海是有可观利润的。因为明朝时期实行的是银本位制度,银两可以兑换大量的铜钱,而这些铜钱在海外很多国家甚至是作为硬通货来使用,铜料在国内的价格远低于东南亚甚至印度洋一些国家。所以,李旦走私铜料不仅是有前科,而且也在情理之中。
岩生成一在《明末侨寓日本支那人甲必丹李旦考》一文中记载,平户之英国商馆馆长Richard Cocks一直与李旦交往甚深,他的日记始自一六一五年六月一日,提及李旦的有两封。致李旦的第二封书简是在经过四年多后的一六一八年一月二十七日,商馆馆长Cocks以日文写给逗留在长崎的李旦。书简保存于隶属大英图书馆的印度厅文库(India Office Library),有文如下:
“我等准备前往长崎。因此,正月等你前来。我亦想修书予华宇告知,至于甲必丹殿下,也请代为致意。
一、铜一千五十斤,已交予贵府之家臣新右卫门,若仍有需要时请再告知。……”
此信明确无误地表明李旦曾经走私铜料卖给英商,而且数量巨大。从这个数量上来讲,显然,李旦走私铜料已是司空见惯之常事,非偶尔为之。
李旦与漳州关系密切
第五,地点相符。
专家考证说南澳一号船上的瓷器为主是漳州所产。虽然李旦是泉州人,但别忘了他在漳州有个非常肝胆的兄弟和助手,更确切地说就是他在商业方面的主要代理人许心素。
据时人nachoda Hwi Wangsan(国琳注:此人据台湾大学助理研究员翁佳音之《十七世纪的福佬海商》一文中所指即是漳州诏安人黄明佐)介绍,许心素“为支那甲必丹之亲友,甚得其信任。该人曾为了支那甲必丹尝尽艰辛,身系牢狱,但当支那甲必丹(即李旦)为我等贡献心力完成任务后,他又再恢复自由之身。若是支那甲必丹之事,此人皆在所不辞。”
台湾历史学家曹永和著《台湾早期历史研究续集》第一篇《环中国海域交流史上的台湾和日本》中记载:
“ 此外,李旦在福建的主要合作伙伴是许心素。许心素当时在厦门担任中级军职的把总,是其上司俞咨皋的心腹。俞系绥靖倭寇的名将俞大猷之子,而且是一六二四年明朝围攻澎湖荷军的主将,当时则是驻守厦门的军队司令官。在李旦的斡旋下,俞咨皋“保证”,若荷人移往明朝版图之外的台湾,则将获准与中国贸易,在此条件下,荷人不得不在一六二四年八月下旬撤出澎湖。”
另据厦门大学林仁川教授介绍:“李旦回到日本后不久就因病去世,接替他的中介角色的是其代理人许心素……荷兰人十分不满,他们在写给本国董事会的信中说:中国只授与许心素交易许可证……1628年郑芝龙攻占厦门,许心素被捕杀,此后进入郑氏海商集团控制台湾海峡时期。
从上述史料中可知,许心素的身份在李旦海商集团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发挥着相当特殊的作用。他拥有中国政府授予的惟一的对外贸易许可证,又是李旦在漳州包括厦门地区的主要代理人。因此,他为李旦从漳州组织瓷器货源供应出口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对此完全不必大惊小怪。
明代嘉靖年间的走私主要是浙江一带,到了万历年间包括以后为主就是转移到了福建一带。当时福建走私相当厉害,连福建巡抚朱纨都无法禁止,为此事还被迫自杀。朱纨自杀后,福建的海防更是有名无实,走私泛滥成灾,才有后来郑芝龙集团对其结拜兄弟李魁奇、刘香等集团的兼并。
张国琳表示,自己的观点也只是种探索和推断,尚缺第一手的直接证据。相信对南澳一号的考证工作在今后将会逐渐的显山露水,还原出历史真象。
李旦其人
惠安文史委负责人张国琳先生考证,李旦,又称李习、李旭,明代惠安人,生卒约为1560~1625年。
李旦是17世纪中国东南沿海最著名的船王和走私大王,也是明代中国历史上杰出的航运家、华侨领袖,被视为明万历天启年间中国最大的海盗集团头子,而长期作为反面人物不见天日。在《惠安县志》、《泉州府》和《福建通志》等地方史料上均无有关他的记载。但在日本、菲律宾和台湾等地,他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注意。日本学者岩生成一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开始对他进行全面的研究。而在大陆,对他的研究可谓寥寥无几。
时空已过了将近四百年,我们有必要重点研究这个复杂的历史人物,根据他所经历过的重大历史事件、他所发挥的叱咤风云的历史作用,而重新确定他的历史地位,尤其是他在特殊环境中所作的历史贡献。
李旦是菲律宾华人大屠杀事件的诱因当事人
李旦早年以商舶为事,远走菲律宾吕宋经商致富,后成为马尼拉和吕宋地区的华人华商领袖,是中国继宋元之后大明朝开拓海外贸易和航运业的先锋者之一。李旦在马尼拉受了天主教洗礼,被荷兰人与英国人称之为Andrea Ditts或是Capitain China。“甲必丹”是日本人对葡萄牙語“Capit?o”这个字的音译,意为船长、司令官或首领。外侨领袖亦称甲必丹。菲律宾《世界日报》于2007 年3月25日发表了一篇文章《十七世纪初菲律宾的一位传奇性华人—— 李旦》
作者意外地从一位著名的英文作家Sterling?Seagrave于1995年出版的关于海外华人的著作看到关于这次大屠杀的另一种说法,并第一次发现和注意到菲华历史上有一个叫李旦这样的传奇性人物。书中说,李旦曾是庞大的厦门海上贸易网络的首领达三十年。在西方的船长之间,他被称为 “Captain?Andrea?Ditties”,因为你从“印度尼西亚”泗水到“日本”长崎的任何地方,如果你要买针线或其它生活的小必需品,你都可在李旦集团所经营的百货店之一找到这些零星杂物袋。在1600年以前,李旦曾是岷里拉二万六千人强的华人社会的中国甲必丹,他们多数是来自厦门的福建人。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怨恨他的财富……西班牙人没收他在群岛的财产,包括超过四万块金条,传说只是他隐藏的大量金锭和银锭的一小部份。李旦的被捕和其财产的被没收激怒了岷里拉的福建人社会。李旦是他们的的首领——一个已存在超过一千年的Kongsi。该金山是属于他们所有的人的。在北京,明朝的太监十分清楚这一争端。在1603年,一群朝廷太监到岷里拉去寻找李旦的“金山”的其余部份。这些奇异的外来人的到达,穿着像跳舞的灯罩,警惕了粗鲁的西班牙人。他们惊慌了,屠杀了岷里拉二万六千华人中的二万四千人。”
作为大屠杀的幸存者,李旦被西班牙人罚在一艘叫galeyen的船上服了九年的苦役后逃走,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以前移居日本长崎平户。
成为日本华商侨领
这时的长崎和平户已是中国商民活跃之地,闽南人在此经商的尤多,总共约有二、三万人,平户的中国人聚集在今日平户岛户木引町一带,形成中国城或唐人街的规模,在那时候叫“唐人町”。
李旦居住在平户有田町并娶日本女为妻,与日本封建藩主及英荷商馆馆长均有交情,以此良好人际关系从事商业活动。他在岛上建置房屋,设立商号货栈,通贸海外,获利甚巨,遂为“巨商”、成为日本最著名的华侨领袖。
李旦是继徽州人王直之后在日本九州岛建立庞大的商业势力的又一名中国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第一批英国人到达平户时,李旦已成为当时最有势力的海商和当地华人社区的首领,资本雄厚,拥有一支船队,专门从事海外贸易,同时又成为继荷兰人之后在平户开设商馆的英国人的商业代理,帮助他们打开中国贸易。他是最早获得日本审批的最有名的“朱印船主”之一。“朱印状”就是经营国际贸易和远洋船运的执照。他“外销日本的工艺品和金属,交易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并收购台湾的鹿皮。通常一船的货物,价值大约十万两白银,以现今白银价值来算,相当于一百万美元,李旦生意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中国最早开发台湾的开拓者和统治者
万历四十三年(1615)以后,李旦的船只开始出入台湾贸易,向前往台湾的福建商船收购丝绸等货。李旦船只开始前往台湾后,他与李旦的儿子李国助及亲戚二官一起在嘉义一带海岸经营,成为台湾当时主要的汉人势力。其商船则往来日本、台湾、闽粤、越南、暹罗、巴达维亚(即印尼雅加达)一带,载运生丝等唐货至日本贩卖,实现了东山再起,成为纵横东南亚一带最大的外贸航运家。台湾是其主要贸易基地,也是其中日之间走私贸易的中转站,因而具有特殊的地位。
岩生成一著《在台湾的日本人》第二节《朱印船的台湾贸易》介绍和统计:从1617年始到1624年,到台湾贸易的都是李旦的船只,共有18艘之多。日本人是从1625年李旦去世之后才开始对台贸易的,是在李旦的带动和影响下才开始的,直至1633年仅有17艘。故1618年2月15日Cocks自平户寄给东印度公司之董事的书信中所记:
“Andrea Dittis和其弟甲必丹华宇是该地之最大走私贸易业者。”
李旦海商集团连年派遣商船至南中国海一带尤其是台湾,甚至想自日本将军处取得于该地独占贸易之御朱印状。据另一份统计表表明,自1614~1625年,其数高达二十三艘,除李旦船只十八艘外,还有其弟华宇船五艘自日本之平户长崎往返东南亚各国经商。尤其是高砂,已成为台湾最大的自由贸易基地。前往高砂之船数约占全数之一半,达十一艘之多。
李旦自1624年二月以来,在台湾滞留了一年多,偶尔也来往于对岸的漳泉一带持续地活动。
中国人首先在台湾进行统治行为的,是民间企业的李旦集团,不是中国官方政府。李旦集团在北港地区的移民基地,聚集了大约有三千个中国移民。他们招募移民到台湾,并加以组织(编成十寨,各有寨主),供应生产工具(船、牛、耕具),提供武力保护,和部落头目订约划界,向辖下移民抽税、收租。势力范围从今天的北港到布袋一带。”
在判断明朝对台贸易第一人的历史研究中,李旦才是真正的、最早的先驱者,而不是郑芝龙或李魁奇!
李旦还是海霸王郑芝龙的义父。(记者 朱彩云) (来源:东南网-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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