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检举经济犯罪可获奖30万元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年05月15日02:09
据新华社5月14日电 江西省公安厅近日公开表示,群众检举揭发的经济犯罪经查实后,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
江西省公安厅规定,凡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30万元;举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1万至10万元;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的,一经抓获,奖励1万至5万元;对举报大型制假发票窝点或50万份以上的假发票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10万元;对举报10万份以上的假发票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2万元。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