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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检举经济犯罪可获奖30万元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5月15日02:09
  据新华社5月14日电 江西省公安厅近日公开表示,群众检举揭发的经济犯罪经查实后,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

  江西省公安厅规定,凡举报伪造货币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30万元;举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犯罪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1万至10万元;举报在逃伪造货币窝点主犯的,一经抓获,奖励1万至5万元;对举报大型制假发票窝点或50万份以上的假发票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10万元;对举报10万份以上的假发票储藏窝点的,一经查实,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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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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