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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古有百姓击鼓鸣冤,岂能任群众下跪维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9日13:06
  广东化州新安镇梅子坑移民新村被邻村强行侵占无法耕种。政府多次通知村民去耕种却遭到对方干扰,引发冲突,梅子坑副村长等6村民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近百村民在化州市政府门前长跪,一个小时没人理会,被指“在这里下跪也没有用”。(5月18日《南方农村报》)

  又见老百姓在政府门前下跪。辽宁庄河集体在市政府门前下跪,结果“跪”掉了一个市长,然而,事情却并未得到圆满解决。现在村民们长跪,能跪出什么结果?长跪了一个小时,竟然还是没人理会,还要被指“在这里下跪也没有用”。如果说,老百姓通过下跪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是法律的羞耻,是一种无奈的诉求,那么,如果连跪在政府门前也没有用,那怎样做才有用?

  事情似乎并不复杂。只不过是一个村强占另一个村的耕地,只要相关部门秉公执法,问题终可以解决。可是我们从中看到的却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口头答应”,以至于小事拖炸,最终发生冲突。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公安局抓人,叫的不是警察,而是“社会青年”,居然还能给出一个貌似有理却让人笑掉牙的理由:“对于犯罪事件,任何人都可以协助警察抓人”。警察抓人也应该依据法律条文,也应依据法律程序。

  辽宁庄河集体下跪,使漠视民意的市长下了“课”。可广东化州的这些村民下跪,能使谁“下课”?当然,谁都不希望通过下跪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如果真的到了连下跪的方式也毫无意义的时候,人们是时候进行反思了。(郭文斌)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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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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