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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细数避孕套发现妻子奸情 勒索奸夫获刑8年

来源:汉网-武汉晨报
2010年05月20日12:03

  晨报讯(记者熊博 通讯员洪法)细心男子发现家里避孕套少了一只,逼问妻子,得知妻子与人发生奸情。男子威胁奸夫索要40万元赔偿,奸夫支付25万后,向警方报案,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8年。

  31岁的赵阳,四川巴中人,妻子徐芬在洪山街一社区张德源家做保姆。去年9月的一天,赵阳发现自己买的避孕套少了一只,怀疑徐芬有奸情,便对其进行逼问。

  迫于丈夫威胁,徐芬道出实情,其为张德源做保姆期间,张曾强行与她发生过性关系,但她既没有向警方报案,也未与赵阳说起此事,就此沦为张德源情妇。一次,张德源家中避孕套用完,徐便从家里拿了一只过去使用。

  9月6日,赵阳持刀来到张德源家中,称要告张强奸,而且要把此事发布到网络上,张德源担心丑事外传,答应给对方一笔钱。次日,张德源将25万现金交给赵阳,还被逼写下一张15万元的欠条。

  事后,张德源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11月3日,赵阳带着“欠条”来向张德源讨债,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当天,赵阳自愿向法官认罪,法院酌情作出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点评:

    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祥林称,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数额较大指涉案金额1000至3000元,数额巨大是以1万至3万元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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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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