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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州法院5干警被查 因工作时间不务正业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
2010年05月21日02:00

  因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延边州法院5干警被查

  制定严格工作纪律,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整风”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昨天15时,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作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5名干警因工作时间不务正业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情况,公布实施《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管理工作通报制度》、《机关工作纪律规定》3个全新的工作制度,院长申万虎宣布要“严肃整顿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重点解决作风和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新出台的《机关工作纪律规定》对日常工作进行了严格要求,例如“不得擅离职守”,“事假、病假1天以内要向本部门领导递交假条,3天以上须向法院主管领导递交假条”,“不得在工作时间串岗、闲聊、嬉闹,上网游戏、聊天、炒股等,不得用办公电话打私人国际长途”,“不得酗酒或酒后上班,不得酒后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更不得擅自动用公车办私事”等。

  州法院副院长张秀梅介绍,针对基层法院反映较多的发回重审案件往往都临近审限才发回的问题,《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首次明确要求:“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由承办人向主管院长提交请示报告,由主管院长签批;此请示报告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报送给院长备案。临审限前15日发回的,取消全年评先资格。”

  院长申万虎说,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干警出现了工作懈怠、对自己放松要求,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脱岗等现象,为此,特意制定出台3项新制度,严肃整顿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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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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