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钱朱建
晚报讯 为了就职时能穿得体面,即将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张钰(化名)竟然将手伸向了高档商店,并最终在久光百货被逮个正着。昨天,上海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钰罚金人民币5000元。
现年22岁的张钰,2009年6月毕业于上海某高等学院。案发后,张钰向警方交代,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她终于找到了工作,并准备于当年12月15日上班。在临近上班前的12月8日下午,张钰来到久光百货公司,在该百货公司4楼商场内,张钰乘营业员不备,先后窃得粉红色ONWARD牌抹胸连衣裙一条、白色STUFF牌女式衬衣一件、黑色B+AB牌女装外套一件、CROCS牌格子男士休闲鞋一双,并将窃得的东西藏于随身携带的挎包内,快速离开了4楼商场。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3693元。
过了1个多小时,张钰又转到久光百货地下超市,趁人不备再次窃取了一盒鳗鱼饭(价值人民币25元),但她的举止引起了商店便衣保安的注意。当打扮时髦的张钰走出超市时,两名保安上前指出她装入挎包内的鳗鱼饭还未付账,张钰当场承认是自己疏忽了。在商场办公室里,保安又发现张钰挎包内衣物的吊牌、消磁钉还没拔除。张钰只好承认上述衣物均系她偷盗得来。法院认为张钰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但有自首情节,且赃物被全部追回,遂从轻作出了有罪轻判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