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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持假卡刷走54万 银行发POS机把关不严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5月21日14:52

  当事人自揭内幕 外国人受损失由保险赔付没人报案 银行没损失 还能收手续费很少报案

  开皮包公司申请POS机,之后持国外伪造银行卡大肆刷卡套现。在某银行银行卡部职员吉某的“指导”和“内应”下,夜总会经理徐某盗刷银行卡共计54万余元。

  被抓后吉某交代,他没想到会有这一天。因为使用境外假卡套现风险很小,他在银行工作了十几年,银行没有一次报警的。

  初步结识

  帮人铲事儿成朋友银行职员被拉下水

  吉某是某银行北京市分行银行卡部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审批商户申请POS机及核查POS机使用情况等。

  2007年,某银行发现某夜总会涉嫌刷国外假卡,于是将该可疑金额冻结。为了解决此事,某夜总会经理徐某通过熟人找到吉某说情。

  按照吉某的说法,“徐某很大方,经常请我各种消费”。最后,不但可疑金额被解冻,核查不了了之,徐某和吉某还成了朋友。

  交往了一年多,徐某把吉某当成了自己人。她告诉吉某,自己想弄个POS机,刷卡套现从中获利。如果吉某答应帮忙,她愿意给吉某10%的提成。

  “总是吃喝徐某的,拒绝不太合适,抹不开面子。”出于这种心理,吉某答应了。此后,徐某给了他两张身份证用于申请POS机。

  刷卡套现

  指导表弟申请POS机交代细节防止露馅

  2008年底,吉某找到表弟殷某商量此事,并把徐某给的两张身份证交给了殷某。

  在吉某的指使下,殷某以他人的名义申请了北京奥风永顺商贸中心等3家公司,开设账户并申请POS机。

  申请前,吉某把整个审批手续、所需材料以及银行审查重点都告诉给了表弟殷某。同时,吉某还向殷某交代了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比如有人打电话过来核实,必须能随时接听电话等。

  2009年初,殷某申请下了两台POS机,其中一台给了徐某。另外一台留在吉某手里。按照吉某的话说,如果违规操作POS机极有可能被停用,一下子办两个用起来有备份、更方便。

  之后,徐某找到一名熟络的黑车女司机,多次到她家使用固定电话连接POS机,刷卡套现。

  用国外假卡“交易”让妻取钱嘱咐戴帽子

  据殷某交代,他表哥告诉他,徐某有弄到国外银行假卡的渠道,但是没有POS机,于是才和他们“合作”。所谓的“渠道”是新加坡专门伪造银行卡的犯罪组织。徐某说,60%套现来的钱要返给新加坡。

  一段时间后,刷卡“交易”的钱入到商贸公司的账上。徐某通知吉某取现。

  在银行不许连续大额提现的情况下,吉某指使殷某办了其他银行卡,自己通过网上银行将钱转到卡上,之后取现。

  每次取现,都是徐某需要多少就取多少。负责去银行取现的,除了殷某,还有他的妻子张某。

  当时殷某骗妻子张某说,自己是帮朋友取钱。但是,他要求妻子每次去不同的ATM机取,取钱的时候一定要戴着帽子。

  虽然觉着可疑,但文化程度不高的张某还是没有多想,就照丈夫说的做了。

  2009年6月9日到11日,徐某先后刷卡套现54万余元。这些钱,吉某和表弟殷某每人分到了约5万元。

  投案获刑

  外卡交易54万元某银行随即报案

  让吉某没想到的是,2009年的6月份,某银行会对中小商户进行风险排查。在排查中银行发现,北京奥风永顺商贸中心交易存在异常。

  银行发现,2009年2月20日该商贸中心安装POS机后长期没有交易,但6月初突然发生大量外卡交易,而交易失败率高达87%。

  据统计,该商贸中心交易共涉及到外卡104张,交易272笔。其中成功交易外卡19张,交易35笔,涉及金额54万余元。发卡银行所在国家包括美国、斯里兰卡、英国、日本、丹麦、瑞典和巴西等。而这些交易与该商贸中心的经营状况不符。

  另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调查发现,该商贸中心长期关门,根本没有经营迹象,办公室的门上还贴着拖欠房租的催收函。

  2009年6月25日,某银行将此事报告给银行卡国际组织。该组织确认,某银行发现的系假卡交易。随后,某银行报案。

  离职员工投案自首 三人获罪被判刑

  之前的一段时间,吉某已经听到了银行查处一例假卡套现的事,再仔细一问,原来嫌疑人就是殷某。为了逃避罪责,吉某当即离职。

  2009年9月14日,觉得肯定躲不过去的吉某投案。同日,殷某和徐某也被抓获。

  经过审理通州法院认为,徐某、吉某、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终,通州法院以该罪名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10万元;吉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9万元;殷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6万元。

  内幕一

  银行把关不严申请POS机容易

  昨天,记者采访了某银行一位内部人士。

  该银行内部人士表示,理论上说,银行工作人员应该上门调查每家申请安装POS机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但是,实践中银行把关是很松的,因为“工作确实太忙了”。

  吉某是某银行北京分行的老员工。1991年入职上班、长期在银行卡部负责审批业务的吉某,对POS机及银行卡使用极为了解。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吉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FW(法制晚报):在银行申请POS机容易吗?

  吉某:很容易。银行没有精力去核实哪些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只要手续齐全,就能批下来。

  FW:不法分子申请POS机后,会通过哪些手段挣钱?

  吉某:可以多开几家公司,不用实际经营。别人刷卡套现的话可以收1%到2%的手续费,或者把POS机卖了或者租出去,都能挣到钱。

  内幕二

  只要刷卡银行就收取手续费

  “国内银行不但没有损失,反而照样有利润。只要刷卡了,哪怕是伪卡,银行都会从中收取手续费。”银行指出,从银行利益上说,银行是鼓励刷卡的,一般来说手续费是0.5%到3%,刷得越多利润自然越大。

  FW:如果被国内的银行发现了呢?

  吉某:按照规定,如果被发现了钱款将被冻结。但在没有境外银行要求退款,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伪卡的情况下,银行很快就会解冻。

  内幕三

  外国人受损有保险没人报案银行没损失很少主动报案

  对于刷伪造的外国银行卡套现的事情,这位人士表示“挺多的,自己也听说过”。

  他告诉记者,要确认假卡套现还是不困难的,银行可以从刷卡频率、刷卡金额等来判断。比如一张银行卡刷卡限额是1万元,刷卡者每次都顶着1万元的限额刷,那就说明很可能有问题。但是,由国内银行主动报案的确实很少。

  FW:你自己做这种事情,不怕被银行发现吗?

  吉某:我以前总认为接触这种事多了,也没谁出过事,于是就干了。我在银行工作了十几年,银行没有一次就这种事报警的。

  FW:为什么没人报警?

  吉某:因为使用境外的假卡套现风险很小。

  受损失的人,是国外的信用卡使用者。但是国外在这方面有保险制度,出了事在本国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他们不会报案。没人报案,所以也就不容易被发现。

  法官说法

  公司帮人假交易无论知情算合谋

  承办此案的通州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中华说,国家目前已经加大了对涉卡犯罪的打击力度。如吉某等人这样申请POS机后,故意利用假卡刷卡套现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均会按照信用卡诈骗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还有更多的不法公司申请POS机后并不从事实际业务,而是靠帮人刷卡套现牟取利益。

  李中华法官指出,到安装POS机公司刷卡的人,有冒用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的骗子,有伪造银行卡的骗子,也有窃取银行卡并获得密码的小偷。而公司往往不去过问卡的来源,给钱就办事。

  此前,对于那些不知刷卡者是否存在犯罪行为的公司,执法机关在处理时存在争议。

  如今,根据2009年10月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或现金退货等手段,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的,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这些公司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文并摄/记者付中 特稿记者秦胜利 制图/毛京东 法官李中华

  作案流程图

  从新加坡得到国外假银行卡(徐某)

  ↓

  注册公司(殷某)

  ↓

  申请POS机(殷某申请,吉某内应)

  ↓

  找到能够连接POS机的固定电话(徐某)

  ↓

  刷卡交易(徐某)

  ↓

  将打入公司账户内的钱转到多个银行账户内“分流”(吉某)

  ↓

  取现(殷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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