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涉黑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其妻翻供未起作用
来源:
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5月21日11:55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今日上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庭维持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判处文强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文强被指为“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曾任重庆市公安局要职多年,其将如何定罪量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二审时文强妻子周晓亚翻供,也令今日宣判中是对文强维持死刑,还是改判“免死”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宣判,文强因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4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媒体报道,文强在宣判次日对辩护律师杨矿生表示量刑过重,并要求上诉。而日前被公开的文强案一审主审法官的日记显示,对于文强的量刑问题,合议庭内部也曾有过争议,但判处死刑的意见最终还是占了上风。
一审判决后,该案5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文强在4月底向重庆市高院递交上诉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文强案二审于5月13日开庭,据报道,文强在当日的庭审中辩称,一审对部分事实,及性质的认定有误,且量刑过重。文强辩称,收受的贿赂,是部下、朋友,系拜年或他出国而送,并未有特别请托事由。他还当庭提供了证据,证明他的农历生日在2月,以说明他在每年春节前后,以拜年、生日为由收受大量财礼的合理性。他认为认定的受贿金额中只有20%存在争议。同时,对于一审认定他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亦不认同。
在当日的审理中,令该案出现变数的是其妻周晓亚在庭审中全盘翻供,称她单独收受的共计449万元的钱财,绝大部分文强并不知情,而文强对这一说法表示认同。此前,法庭一审认定周晓亚与文强共同受贿449万元,周称这笔金额由她单独收受,并且均告知了文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称,对于周晓亚在二审中的翻供,一位参与旁听的法律界人士在庭审结束后分析说,文强被控的四个罪名中,仅受贿罪可判死刑。如果周晓亚的说法被采纳,文强的受贿金金额将在1211万元基础上骤减400多万元,这对于文强的终审判决会起到关键性作用。
文强案发前,重庆市警方已经在2009年6月展开为期数月的打黑除恶活动,除严打当地黑恶社会势力之外,该专项斗争的重点也包括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2009年8月8日,据新华社消息,重庆市纪委证实,文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文强简历
1972年 参加工作
1992年 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 重庆直辖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 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
2008年 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9年8月 因严重违纪接受纪检部门调查
2010年4月14日 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
2010年5月21日 二审被判
主办的几起要案
1992年 震惊全国的重庆警匪枪战
1994年 中国第一盗案
2000年 重庆抢劫运钞车案
2000年 张君案
犯案的导火索
2008年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及今年民营公交收编案
上网从搜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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