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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跨国犯罪难从源头打击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5月22日12:43
  法制日报记者 李松 黄洁 法制日报实习生 徐伟伦

  近日在北京举办的“信用卡诈骗犯罪与银行业规范发展论坛”上有法官坦言,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银行方在防范信用卡欺诈风险方面的疏忽和麻木,被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利用。

  伪造信用卡呈国际化趋势

  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徐丽文介绍,在一些案件中,部分被告人通过互联网,从境外非法购买大量信用卡信息制作“白条卡”,另有部分被告人在我国境内寻找可进行境外信用卡操作的POS机,上述人员相互勾结,并按不同比例从套现金额中收取各自的“费用”。

  “这种合作模式增加了警方的查处难度,造成信用卡诈骗案件的追缴难、认定难。”徐丽文说,目前信用卡诈骗案件向国际化、集团化、专业化发展,信用卡诈骗案件呈现境内外勾结的特点,犯罪分子之间也出现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流水线作业。

  “由于被窃取的是境外信用卡持卡人的账户信息,很难查明境外被害人和受损银行的真实身份,因此只能对我国境内的犯罪分子进行查处,惩处力度暂无法涉及到提供信用卡信息的境外卖家。”西城法院刑二庭法官程杰表示,随着信用卡诈骗数额明显增加,犯罪分子一般无力退赔,赃款难以实现全部追缴。

  有专家表示,正是由于缺乏针对信用卡犯罪的国际间警务协作机制,导致国内大量的银行卡犯罪案件无法做到全盘收网,真正的“大老板”始终逍遥法外,难以对源头上实施打击。

  银行无根治恶意透支良方

  在西城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拾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常规信用卡诈骗案件在数量上仍占多数,“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并使用”和“恶意透支”类信用卡诈骗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西城法院法官张传荣认为,对于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信息,银行基本依赖于持卡人的自报或从业单位的证明,然后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后就予以核准,如此简单的审查手续为信用卡诈骗案件提供了可能。

  张传荣表示,目前部分拥有多张信用卡的持卡人“拆东墙补西墙”,利用各银行之间还款日的差别,靠新透支偿还旧透支,当透支额度越来越大,持卡人无力偿还时,透支的利息就会越来越多。也正是由于利息不断增加,加大了持卡人偿还的难度,有可能将信用卡透支引发的民事纠纷演变为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

  对于恶意透支,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宋坦承,银行方面确实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因为对于这种恶意透支银行通过报案、诉讼进行追索的成本是相当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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