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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现房产新政后首例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案件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5月22日15:55
  中广网合肥5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5时53分报道,今天(22日)上午,合肥一购房者因购房成本增高,向法院起诉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判令被告退还定金。这是合肥在房产新政出台后,出现的首例合同违约诉讼。下面让我们连线合肥台记者胡敬。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这起房产诉讼的情况。

  记者:今年3月28日,杨某与丁某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以62万元的价格购买丁某一套80多平方米住房,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10000元,过户前先首付38万元,其他通过商业贷款。4月17日,国家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合肥各商业银行开始执行新的房贷政策。

  此前,杨某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2次,这套房属第三套房。因此,必须首付6成购房款才能在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这样一来,首付比原先合同约定的多出了78000元,杨某一时无力筹集这笔钱,希望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10000元的定金,但被丁某拒绝了。

  杨某一纸诉状将丁某告上了法院。他认为,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致使自己无法筹集6成首付,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不可抗力,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据了解,这是合肥市各级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因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后而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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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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