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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规 华侨华人子女可申请两年“寄养”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5月23日14:58

  在粤华侨华人子女 可申请两年“寄养”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报道:随着华侨华人对子女进行华文教育的意识日渐强烈,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将子女送回广东等地接受教育,但华侨华人子女求学时签证需一年一签,手续繁杂。从6月1日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两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办理延期。

  根据规定,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国内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生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凭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签证延期、一次、二次或多次L签证。对需在中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6个月的,可一次性签发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寄养”类居留许可,期满后仍可办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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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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