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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全民慈善缔造“首善之区”(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5月24日06:28

  核心提示

  每当夜幕轻合,在沈河区居住的人们都可以看到一些头戴小红帽、穿着蓝马甲的慈善义工身影,他们在社区里开展慈善宣传、关爱残儿助学、特困群体援助等许多贴近百姓生活的慈善活动;走在沈河区各大商场、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您会发现显眼位置总是摆放着“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捐款箱,不时有好心人把自己的一份“爱心”投到捐款箱里。

  在一股股爱心热潮包裹的城区里,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构建“和谐沈河”,打造沈阳“首善之区”已成为全区居民的自觉行动。目前,沈河区已累计募集慈善资金3000万元。成立爱心慈善医院,率先组建各系统慈善分会和街道慈善分会,驻街企事业单位对口包保救助贫困家庭,省内首发折合消费费用的“爱心超市购物券”,凡此种种已成为沈河慈善的特色。

  首善之区慈善先行

  打造“和谐沈河”之基

  “民事大于天。”沈河区慈善事业起步较早,2006年沈河区“两会”期间,在区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中,更多的声音认为慈善事业应成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点工程。

  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沈河区首创“民资民募、民困民帮、民事民主”慈善运行理念,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有利条件下,2006年5月19日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孕育而生。

  这是由热衷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组织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以开展全民慈善促进民生工程,是沈河区委、区政府推进建设“和谐城区”、打造沈阳“首善之区”的一项创新之举,首开全市城区发展慈善事业的先河。

  沈河区开展慈善工作,政府充当了支持、协调、指导的角色,先后为慈善事业投入300余万元。该区通过劝募方式和机制的创新,使传统的慈善模式取得了新的突破。沈河区以创新机制为手段,以阳光操作为保障,确保每一分钱用到生活最困难、遭遇最不幸、社会最同情的受助者身上。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先后制定了《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实施慈善救助暂行办法》、《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捐款箱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在政府主导、企业家和社会各界参与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慈善基金使用情况、公示受助程序,由民政、审计、慈善总会、街道、社区等联合组成评估小组,对需要救助的人员实施实地核实,综合评估,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作为慈善监督员。

  为确保募捐资金的合理、公开及有效使用,总会还成立了募捐资金使用审批委员会,做到每一笔善款的动用都要经过审批委员会的讨论研究。同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定期对总会支出的善款进行审计和检查。

  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成立至今,募集善款3000万元,帮助500余户困难家庭度过了难关。

  慈善成为企业家生活方式

  驻区企业高速发展催生民间慈善

  载慈善万民同行,浓缩着沈河区独特的城市文化内涵。它是这块土地上独有的,它在这块土地上蓬勃成长,它在不断创新突破并提升着这座城市的精神。

  让人们记忆深刻的是在汶川地震赈灾中,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为汶川地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驻区企业面对灾害,掀起捐款热潮——10万!20万!100万……

  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成立后将每年5月21日确定为沈河区“爱心慈善日”。主要是以慈善文化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慈善活动为主线,推动慈善理念的社会普及程度,提高沈河慈善的社会影响力,拉动慈善募捐工作的有效开展,打造“社会需要慈善,慈善依靠社会”的浓厚节日氛围。

  几年来,沈河区驻区企业在爱心回报社会方面一掷千金——其中德邦证券责任有限公司捐赠715万元、区城建系统开发建设单位捐赠600万元、五爱集团及五爱市场业户捐赠500万元、辽宁远东新型管业发展有限公司捐赠300万元、区教育系统捐赠200万元、皇城地区及中街商会捐赠200万元、区直机关捐赠100万元……

  富裕起来的沈河人,从不吝啬腰包里的钱,也不吝啬自己胸襟里流淌的热血。我们可以看到,慈善逐渐成为该区企业家的一种生活方式。不仅企业热衷于慈善事业,该区居民同样对善行义举慷慨解囊,其中97岁老人关英汉19年捐款26万元,创造沈阳市居民个人捐款之最。

  “济急如济涸泽之鱼,救危如救密罗之雀。”沈河区慈善总会还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募捐活动。如冠名定向救助资金,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来实施定向救助。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定向为沈河区启智试验学校铺设学校塑胶操场,慈善总会会同慈善医院投入15万元开展了关爱老人慈善义诊活动。在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慈善总会联合举办的感动辽宁慈善人物和慈善单位评选活动中,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被评为“感动辽宁慈善单位”。

  推进特色救助方式转变

  创新人性化慈善救助模式

  一人向隅,举桌不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沈河区过去的救助是仅仅针对低保的救助,现在沈河区进一步推进对低保之外的困难群众的救助,使原先的悬崖式救助向斜坡式救助转变,实现了“救急”与“救穷”的统一。救助工作更趋科学、合理,也更加人性化。

  2010年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成立各系统慈善分会和街道慈善分会。沈河区确定以后要救助困难群众,都要首先由清楚情况的基层慈善机构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救助,救助人情况会更加属实。

  今后街道慈善机构将成为救助“前哨站”。各分会募集到的善款上缴总会统一管理,存入总会银行账户,总会为各分会建立独立账目,善款资金额度由各街道分会自行支配使用,总会为捐款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开具正规公益性捐款票据。各分会有救助需要时,从分会自身账目中支出救助款。

  为了让爱心慈善工作更人性化,更具普惠性,沈河区在成立爱心慈善医院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服务功能,为解决区内遇到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在区人民医院和区妇婴医院等区属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慈善病床。

  目前沈河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因病致贫的近50%左右,政府的财政救助只能解决特困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医疗救助政策的救助有限。社会和慈善救助将作为财政政策救助的有力补充,解决因病致贫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其是遇到大病、重病的家庭,在政府政策惠及不到的情况下,由社会和慈善实施救助。

  今后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还将进一步研究探索对低保家庭成员患慢性疾病的救助办法,扩大慈善医疗救助的范围;继续开展助学等慈善活动。沈河区爱心慈善总会还将指导街道分会,开展慈善义工活动,以服务救助形式为贫困家庭提供服务,积极引导和组织社区居民参加慈善义工服务活动,发展壮大义工队伍,把“人人可慈善”的理念散播到沈河区的每一个角落。

  2010年沈河

  十大特色救助项目

  1、重特大病救助项目

  救助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成员中重特大疾病患者(即癌症、白血病、尿毒症患者等),在已享受政府政策性救助的基础上,每人救助5000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2、慢性病康复救助项目

  在沈河区爱心慈善医院开展慢性病康复医疗救助,为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成员中慢性疾病患者,提供每人一个疗程的治疗,占个人自负部分70%,最高3000元的康复医疗救助。

  3、聆听世音救助项目

  救助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中听力障碍儿童,为每人配备助听器一套。

  4、残儿助学救助项目

  为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发放助学金1000元。

  5、关爱蓓蕾行动(儿童无痛采血)

  对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儿童,在沈河区爱心慈善医院进行采血检查的,一律免费使用儿童无痛采血针。

  6、关爱残障老人行动

  救助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中80岁以上残障老人,为每人配备轮椅一辆。

  7、临终关怀救助项目

  对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和危重病人,依托区慈善医院开展临终关怀救助工作。

  8、关爱贫困妇女行动

  对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中经区卫生局体检筛查,疑患肿瘤的妇女,进一步做乳腺彩超、TCT细胞检查诊断。

  9、救助贫困大学生项目

  对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困难家庭中,考入公立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发放入学助学金3000元。

  已享受入学救助的在校困难家庭学生,每学期发放助学金1000元。

  10、救助孤儿项目

  对具有沈河区户籍且长住的孤儿,发放救助金1000元。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李欣、通信员韩冰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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