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增加保障房供应量,深化预算监督,人大代表提出——
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比例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需要增加包括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向人大代表征询“十二五”规划建议。
为此有代表提出,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报告土地出让金管理情况,本市土地出让金已纳入预算,今后土地出让金用于廉租房的比例应高于10%最低标准,并在预算报告中具体说明。
10%是“最低标准”
2008年1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明确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等。
“10%是最低标准。”市人大代表季宝红说,依照上海的经济发展水平,今后可否将30%甚至更高比例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值得研究。
土地出让金已纳入预算
去年市人代会上,政府预算报告的显著变化是:土地出让金纳入了预算,土地收益收支状况公开。
这一变化缘自刘正东等代表向2008年市人代会提出的书面意见,要求公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共资金、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公开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为此,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表示,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将加快健全信息发布、评议和监督等制度,建立一整套依法、合规的财政性资金公开办法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将得到有效监督。此后,市政府在全国率先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报告土地出让金管理情况,增强预算行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今后,预算报告除了说明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总额,还应说明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具体比例。”刘正东说,这不单是抑制高房价的需要,也是深化预算监督的需要。(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