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基本情况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5月25日08:35
自2008年底国务院批复珠三角《规划纲要》一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各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省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和《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实施《规划纲要》为全省工作主轴,牢牢扭住“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一核心,从解决最重大、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提出并大力推动“三促进一保持”,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紧密结合,积极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开好局”的目标。这一年多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切实把《规划纲要》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纲领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复实施《规划纲要》后,省委、省政府立即把贯彻实施《规划纲要》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行周密部署,动员全省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一是广泛发动,凝聚共识,形成实施《规划纲要》的强大合力。2009年元旦假期刚过,省委即召开十届四次全会,认真学习领会《规划纲要》,深化对实施《规划纲要》重大意义的认识,对全省实施《规划纲要》作出初步安排。春节后,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组织宣讲团赴基层宣讲、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和解读等多种方式,兴起学习贯彻《规划纲要》的热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在全省多个重要会议上分别作重要讲话进行动员部署,还专门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以及社会各界对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意见建议,激发和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规划纲要》的热情,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实施《规划纲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成立由黄华华省长担任组长的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规划纲要》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良好工作局面。省委、省政府先后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分片召开工作会议,逐市进行具体指导,协调解决实施《规划纲要》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委常委会逐一听取各地级以上市工作汇报,加强检查督促。与此同时,省委常委实行分片包干制和重大项目省领导分工负责制,大力推进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建设和相关重大项目建设。汪洋书记亲自牵头督办政协提案,推动珠三角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区域协调机制。三是细化目标,逐级分解,全面建设实施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决定和实施方案,召开全省贯彻实施动员大会,明确提出“一年开好局,四年大发展,十年大跨越”的总体目标,对《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珠三角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并要求各市和省有关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四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制订印发了实施《规划纲要》评估考核办法。截至今年3月底,已完成对珠三角九个市、省直25个部门去年实施《规划纲要》的实地考查、评估测评,全部考核工作将于6月完成。
二、把实施《规划纲要》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和实施《规划纲要》的基础,制定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坚持扩投资、促消费、稳外贸并举,实行外需不足内需补、外资不足内资补。一是以《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充分利用《规划纲要》赋予的政策空间,省财政筹资1000亿元用于扩大投资,省市政府与各大银行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信额度达2万亿元,推动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总投资2.37万亿元的省“新十项工程”建设。二是着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认真落实家电、汽车、农机下乡和以旧换新等政策,率先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促进家电、汽车、住房、旅游、信息服务等五大消费。组织“广东产品全国行”系列活动,省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前往广西、湖南开展投资与经贸洽谈活动,到国内重点城市举办130多场促销活动,成交金额达5800多亿元。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省财政新增安排22亿元,并提前安排50亿元各类专项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开拓市场等。2009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4892亿元,增长16.3%。三是力促外经贸稳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外经贸稳定发展的意见。省财政拿出29亿元扶助企业抢抓订单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内外销并举,成功举办“首届广东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博览会”,成交509亿元;重点推动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一般贸易扩大出口。
三、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引领作用,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省委、省政府及早认识到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传统发展模式之危,科学发展模式之机”,要求紧紧抓住实施《规划纲要》的契机,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一是大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战略定位,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现代物流、金融、会展、商务、科技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速,金融业整体规模赶上香港。编制实施装备、汽车、钢铁、船舶等12个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以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先进制造业增加值7141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44.3%。全省汽车产量达113万辆,居全国前列。推动中石油、中海油、中船、中航、南车等中央企业加速在我省布局,龙穴造船基地30万吨自主知识产权超大油轮成功建造并交付使用。广州中低速柴油机、南沙重型机械装备和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沿海石化产业带布局基本形成,珠海通用飞机项目和航空产业园建设顺利。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显示、新能源、新光源、新通信及软件等“四新一软”产业,我省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电视模组生产基地,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建设顺利。二是坚定不移地实施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充分发挥珠三角的辐射带动作用。出台了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和推进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提前集中安排专项资金45亿元,以竞争方式择优扶持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建设。三是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用地。组织实施新十项节能工程,单位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能耗超额完成全年预定目标。
四、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提升。按照《规划纲要》关于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的要求,深入实施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十大创新工程,创新经济绩效和企业创新能力指标居全国首位。在全国率先制定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及细则。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珠三角地区科研经费占GDP比重达1.81%,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增两院院士5位、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1位,珠三角地区研发人员达26万人,万人研发人员数位居全国前列。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全面加速,新建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64个、创新联盟9个,组织引导全国高校、研究院所2200多名科技特派员入驻3000多家企业,辐射带动1万多家企业转型升级。省部产学研合作4年新增产值7000多亿元、利税1000多亿元。省院合作转移转化中科院400多项科技成果,实现产值130多亿元。制定实施产业技术路线图计划,节能减排、数字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全省国家工程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87家,华南新药研发大平台跻身国家生物医药重大创制平台行列,广州国际生物岛和深港创新圈等重大建设进展顺利。高新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制定实施加快高新园区发展的意见,2009年工业增加值达3100亿元,增长23.4%,出口额达850亿美元,增长33%。全省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达2.6万亿元,增长15%,占全省工业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名牌带动战略,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全国首位,分别比上年增长14.8%和49.3%,其中珠三角地区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653件,超出《规划纲要》预定目标。
五、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加快推动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坚持把推动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实施《规划纲要》的重中之重,加快建设珠三角国际大都市群。一是以编制好规划为龙头引领一体化。出台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把编制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规划作为推进一体化的重要基础。通过编制五个一体化规划,明晰了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二是以经济圈建设为重点提升一体化。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建设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由省委常委分片包干牵头推进。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至去年底,广佛两市确定的52个重点合作项目中,17个完成类项目已有15个顺利完成,20个启动类项目已全部启动,15个推进类项目11个推进顺利,4个正全力推动。三大经济圈建设稳步推进,各自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和一系列专项合作协议,明确了合作内容和合作重点。广佛肇经济圈37项重点合作工作积极推进。深莞惠经济圈在界河和跨界河综合整治以及边界道路的建设和连接上取得积极进展。珠中江经济圈已实施年票互认,下一步将推进通信同城化和饮用水同网。三是以交通对接为突破口深化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区域快速通道网络,推动城际轨道交通同城化发展,着力构建珠三角统一、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修编完成《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规划》,广珠、广佛肇、穗莞深、广惠城际轨道、广佛城际轨道环线、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和推进国省道“瓶颈”路段改造,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毗邻市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广佛两地开通39条公交线路和21条快巴。同时,全部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三年完成任务。
六、积极落实“先行先试”,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要求,积极承担起深化改革先行区的重任。一是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大部制要求,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顺利完成了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开展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深圳、佛山顺德区的大部制改革成效显著,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了新路子。基本完成省本级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占总数的53.6%;省有关部门对1000家重点企业实行“直通车”服务。制定实施富县强镇事权改革指导意见,东莞、佛山等市富县强镇改革试点顺利。全面展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创新融资平台,建立省级国有资本收益、交通、水利三大融资平台,2009年新增融资约550亿元,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逐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扎实推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工作。全省农村信用社基本完成票据兑付和组建统一法人工作,广州、东莞、顺德农信社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创设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深圳创业板成功推出。加大财政体制改革力度,稳步推进省直管县体制和竞争性分配财政发展资金改革,逐步引入生态激励财政机制。三是积极破解统筹城乡难题。佛山、惠州、中山及广州增城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有效推进。四是大力改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流动人口管理,实行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珠海市率先启动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救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改革试点。中山市在全国率先试行积分制推动流动人员入户城镇。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制定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珠三角地区率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
七、携手港澳共同实施《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关系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紧紧围绕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城市群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粤港澳联动机制,深化合作领域。成立了联络协调小组,出台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决定。正式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涵盖了粤港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合作领域,提出以率先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新经济区域为目标,确定以跨界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国际化营商环境、优质生活圈、重点合作区等为合作重点。联手港澳共同举办实施《规划纲要》的宣传、研讨、交流活动。
八、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不断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打造全国高水平、高品质社会事业发展示范区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大对社会民生投入力度。去年省级财政用于改善民生、均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资金占总支出的75.5%,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制定实施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推动全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南粤春暖行动”等活动,帮扶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省级调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模式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转移,顺利启动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9.9%,提高7.9个百分点。
总的来看,我省贯彻实施《规划纲要》起步快速、开局良好,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特别是珠三角经济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实现率先突围、回升向好。2009年,我省实现GDP39082亿元、增长9.5%,人均GDP40748元、增长8.4%,均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达9052亿元和3649亿元,增长6.9%和10.3%。今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同比增长13.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9.6%。结构调整成为最大亮点,2009年,全省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5.4∶50.3∶44.3调整为5.1∶49.3∶45.6,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贡献率达49.1%。其中珠三角由上年的2.4∶49.9∶47.7调整为2.3∶47.8∶49.9。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但在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推进《规划纲要》实施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有效突破。《规划纲要》实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涉及珠三角一体化等的许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还有待破解,地方行政体制障碍仍是制约一体化的主要因素,在跨界产业布局调整、环境保护与治理等问题上协调推进难度很大;合作协议落实存在执行力不够强、有些工作未按进度推进等问题;中心城市的带动引领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珠三角地区高能耗、重污染行业所占比重仍然偏高,掌握定价权和占领标准制高点的产业、企业偏少,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的联动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省直部门和地方政府主动参与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和对接的工作力度仍待加强。部分地区土地资源与环境承载力接近极限。三是改革创新的办法不够多、探索的力度不够大。地方和部门推进改革的意识不够强,成效还不明显;已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仍停留在浅层次上,触及影响科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的很少。先行先试的办法不多,一些创新的思路和做法受到体制政策等因素影响,难以落实和推进。对此,我们应予高度重视,努力争取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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