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5月25日 (记者 俱凝搏)作为河北省灵寿县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一号工程”的张石高速行唐南出口至灵寿县城连接线工程目前正在紧张施工,但该工程灵寿段灵寿镇南托村等被占地拆迁村民反映在拆迁前后的补偿标准大幅“缩水”,为此记者到灵寿县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了解,该工程拆迁涉及灵寿镇南托及孟托两个村的22户,其中南托村共涉及11户。据南托村的被拆迁户介绍,拆迁前镇里和村里干部说,凡是在公路拆迁范围内的房子,都按评估价补偿,宅基地也按耕地的区片价每亩4.9万补偿,如需另外调整宅基地,镇里和村里负责协调,并且在拆迁通知中,还有提前拆迁另加每平方米20-30元的奖励政策。
3月中旬,当时被拆迁户看到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多大损害,又想到国家投资修路,就没有犹豫主动拆掉了自己已居住多年的房子。可过了没多久,就有拆迁户听到灵寿镇及村里传话,被拆的宅基地镇里和村里不会另外协调解决,因修路被占的宅基地也不会按面积补偿。当听说宅基地没了,更不会得到全额补偿,就有村民找村干部到镇里讨说法。当时镇里也没有明确答复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后来村支书从镇里带话回来,镇里现在只补偿公路路基线以内的部分,路基以外拆除的宅基地不再补偿,并称这是工程指挥部定的补偿标准,镇里只负责执行。
当被拆迁户到工程指挥部询问时,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答复,只要属于修路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无论地上附着物,还是宅基地,都会按标准补偿,拆多少补多少,至于镇里的说法,那是镇里的事,工程指挥部并没有改变拆迁补偿标准。
有的被拆迁户拿着宅基地使用证找到记者说:“国家修路,我们全力支持,但我们的宅基地也应该受法律保护,现在房子被拆了,大部分被拆迁户都在亲戚家借宿,而镇里说不补就不补了,我们的宅基地的合法权利怎样才能得到保护呀?”
还有村民反映,在拓宽道路占地面积计算上,要从两侧实际占地的宽度中各去掉两米才计算补偿面积,整条路在灵寿境内17.23公里,仅两侧各去掉两米的宽度,老百姓就受到不少损失。
灵寿镇一位姓宋的人大副主席负责该村补偿工作,他告诉记者,目前拆迁工作已基本结束,补偿工作正在进行中,被拆迁户反映的宅基地问题,因村里目前没有可利用的宅基地所以现在无法协调。补偿标准是工程指挥部定的,镇里只负责执行。当记者向他了解,拆迁前有没有和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宋副主席以不明白什么是补偿协议为由,希望记者不要难为他。
灵寿镇镇长周荣亮说:“被拆迁户都是主动拆迁的,镇里一户也没有强拆。”他还反问记者:“你想呀,如果当时没有谈妥条件,谁会主动拆迁呀,当时谈好的,路基修到哪里,就补到哪里,如果宅基地不能占了,还可以种树、种菜,也不算浪费,而且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严格来说也是按照路基修到哪里,补到哪里,镇里为了好做工作,把路基以外拆迁房屋面积也都给估价做了补偿,其实老百姓占了便宜。”
为了让记者验证他的说法,周荣亮找到南托村会计同时也是被拆迁户韩为勤“现身说法”。据韩为勤介绍,他家涉及拆迁的宅基地总面积为0.4亩,被镇政府认定的属于路基占地的只有0.2亩。”但在灵寿镇政府提供的一份南托村占地补偿名单中,记者看到,韩为勤的补偿面积并非路基所占面积0.2亩,而是将0.4亩作价全额补偿。
记者在该工程指挥部采访时,一位负责政策咨询的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项工程是河北省发改委立项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扩建,公路路基两侧各有19米的建筑控制区,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所以拆除的民房都在此列。”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此次拆迁的所有民房及宅基地都会按标准全额补偿给镇政府和村里,但是村民的宅基地还需要镇里和村里去协调。至于镇政府和村里为什么不按指挥部的标准执行,那是镇政府和村里的事,可能他们也有难处,我在这里不便多说。
记者在灵寿镇即将结束采访时,该镇党委书记马地震一语道破天机:“在补偿标准上,其实镇政府就是个"二道贩子",并希望记者多到工程指挥部了解情况。”
5月24日,灵寿镇镇长周荣亮和该工程指挥部政策咨询组的杨从彩给记者解释情况。据杨介绍,该工程的业主为石家庄市交通局,拆迁补偿费用是市里拨到县里然后再拨到乡镇,最后通过村里核对划拨到被拆迁户个人存折中,并称,“由于工程工期紧,所以就没有签占地补偿协议,开始和户里谈得都是口头协议”。
就镇里目前执行的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工程指挥部姓张的工作人员说法不一问题,杨从彩解释说:“可能是当时那位同志没说清楚或记者没有听清楚的缘故。令记者不解的是,两人在同一办公室,同时负责对村解答政策问题,而杨从彩的说法明显是对张姓工作人员关于补偿标准的解答的否定。对此,杨从彩却称,并不存在谁否定谁的说法,该工程涉及到灵寿县好几个乡镇,政策也不是对哪个村或那个人的,如果有的话就都有,没有就都没有。而当记者问及为何村会计韩为勤被拆迁的0.4亩宅基地做全额补偿时,灵寿镇镇长周荣亮说:“那是因为韩为勤本身是会计,他自己写的数字,章也是村里盖的,那些数字还得等镇里核实无误后才能把补偿款拨下去。”
针对拓宽公路所占耕地为什么要减去两米的宽度问题,杨从彩解释:“该公路在2009年就拓宽过一回,当时征地时就已经把现在减去的两米耕地算做公路用地范围了。那次拓宽没有对承包户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征地。”但村民对此说法并不认可。
被拆迁户相信政府的“口头协议”承诺,拆除了自己的房屋,但拆迁后镇政府“变脸”让村民似乎有苦难言。房子已经拆了,自己的宅基地到底应该补多少钱,在镇政府和指挥部相互踢皮球间,村民不知道该找谁才能给他们一个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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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广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去年财政收入仅1.3亿。今年,县里提出“11168”工程目标,计划年内完成20多亿的市政工程建设,并用10天完成33万多平方的拆迁任务,使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被拆,土地被征用。而这些拆迁都是在没签订补偿协议、没对群众进行妥善安置情况下进行的,是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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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陶姓人家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父子浇汽油自焚,68岁的陶会西死亡,其92岁的父亲陶兴尧被烧伤。事发至今,县委书记还是关永健,县长还是徐家保。
2010年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69岁的王翠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事发至今,黄陂区委书记还是袁堃,区长还是胡洪春。
2010年1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路拓宽工程地段,居民曾焕为抗强拆点火自焚致大面积烧伤。事发至今,亭湖区委书记还是王荣,区长还是陈红红。
2009年12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席新柱为抵制强拆点燃身上汽油自焚。事发至今,海淀区委书记还是赵凤桐,区长还是林抚生。
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该区居民唐福珍在她前夫胡昌明房屋被强行拆迁时点燃汽油自焚,后因抢救无效身亡。事发至今,区委书记还是徐季桢,区长还是马旭。
2009年10月28日,山东省胶州市(县级市)拆迁现场。张永霞在一辆要拆掉她房子的挖掘机前浇下汽油自焚。目前她仍在青岛公安消防医院接受治疗。事发至今,胶州市市委书记还是祝华,市长还是刘赞松。
2008年4月3日,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居民何全通点火自焚致死。区长朱团能告诉记者,此事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事发至今,区委书记还是吕竞,区政府网站显示,区长还是朱团能。
2008年6月5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拆迁现场,靳丽霞点火自焚致严重烧伤。知情人告诉记者,靳丽霞还在治疗中,目前生活不能自理。事发至今,县委书记还是孙永先,县长还是任侃。[详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详细]
各地拆迁血案频发中央强力纠偏
拆迁“变法”是中国迈向21世纪第二个十年最纠结人心的事件之一,立法机构积极回应民意并启动了修法程序。但这半年来,以血抗争、以力抗争的恶性事件并未告停。
就在各方争论尚未能一统于法治的胶着期中,国务院权威部门日前出台“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对此火线救急之举,多位权威专家认为,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番中央以红头文件形式再次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旨在进一步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
不久前曾有媒体统计近年多起拆迁户自焚事件发现,当地官员无一人被问责。而按照日前的“紧急通知”,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可见,高层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
同时,受访专家也认为,治本之局仍有待良法落地。[详细]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