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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接产及抢救技术不过关 致婴儿重度窒息脑瘫

来源:城市晚报
2010年05月26日00:32
这个可怜的孩子出生之后一直在接受治疗

  记者程宛报道/摄

  本报讯 家住靖宇县那尔轰镇的黄朋最近两年多可谓是悲痛到了极点,由于靖宇县妇幼保健站医生的接产方式及抢救不到位,致使其两年前在那里出生的儿子黄宝宝患上脑瘫,至今都不会说话、站立以及进食。

  婴儿出现重度窒息症状

  “为给宝宝治病,我们家已经花了20多万,都是借来的。”昨日,黄朋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陈立娟务农为生。2008年5月1日,陈立娟出现生产征兆,当日17时40分左右住进靖宇县妇幼保健站待产,医生为陈立娟做了产前检查,并告知能正常生产,让其在病房等着。20时左右,陈立娟疼得非常厉害,医生让其进入了分娩室。接近23时,陈处于严重缺氧状态,此时医生已经为其打上了催产针。

  此后,黄朋主动向医生要求实施剖宫产,但医生却始终坚持顺产即可。次日零时30分左右,在使用胎头吸引两次失败后,医生用产钳助产将婴儿娩出。可刚刚出生的男婴出现了重度窒息,后经过医生紧急抢救后才终于有了呼吸。

  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

  次日上午,黄朋将妻儿转院至白山市中心医院。19日出院时,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此来又先后到长春吉大一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三0一医院做检查,专家们都将黄朋的儿子确诊为脑瘫,目前一直在长春住院治疗。

  2009年7月9日,省医学会为黄朋的儿子出具了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一栏明确写明:“结合相关材料及现场查体,患儿出生时重度窒息,缺氧缺血脑病所致脑瘫及继发性癫痫与医方的接产方式及抢救不到位存在因果关系”。据此,做出的结论是:黄宝宝医疗事故争议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家属向医院索赔50万

  同年12月21日,吉林常春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认为该患儿到7周岁,非手术康复治疗和抗癫痫治疗的费用约为50万元。

  在与靖宇县妇幼保健站就相关赔偿事宜商谈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黄朋将其诉至靖宇县人民法院,此后经法院数次调解,均无任何结果。

  目前,当事双方都在等待着一审法院的最终判决。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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