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答复透出“不能说”的秘密
眉县建设局先后向媒体出示的两份情况说明,说法并不一致。
这两份说明为:
5月18日的《眉县建设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
5月19日的《关于眉县拟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新闻报道的回复》。
在18日版的《说明》上,关于建设“城市美景”小区的目的,解释为: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和国家解决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惠民工程。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拉动内需,省里领导来眉县调研时,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干部职工多买房,可以购第二套房,并且,《陕西日报》、《宝鸡日报》也在重要版面提出了这样的号召。为此,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调研。安排我局对全县住房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表明,全县干部职工约1.2万人中,需房人数约7000人以上,市场潜力较大。县内几家房地产开发商品住宅价格在每平方米2000元至2300元左右徘徊,需房干部职工在售价较高的商品房前望而止步,干部职工企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呼声较高。为了解决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中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有效平抑和遏制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趋势,县委、县政府经广泛调研,顺应广大干部职工的要求,决定启动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责成我局尽快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在19日版的《回复》中,眉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原因及目的一项,解释变为: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中央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近年来,眉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目前县城商品房价格达到每平方米2600元左右,明显高出了周边县区,干部群众意见很大,曾多次采用不同方式反映。为此,县上及时成立了住房保障中心,安排建设等相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城镇居民住房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查情况表明,目前全县城镇居民中需房数量约在7000户以上。加之,今年中央、省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有效平抑和遏制我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势头,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县上决定启动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
仔细对比,19日的版本对18日的版本有两处重要改动。
18日的版本中,“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拉动内需,省里领导来眉县调研时,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干部职工多买房,可以购第二套房,并且,《陕西日报》、《宝鸡日报》也在重要版面提出了这样的号召”这一段,在19日版本中被去掉。
另外,在18日版本中“全县干部职工约1.2万人中,需房人数约7000人以上”,在19日的版本中变为“目前全县城镇居民中需房数量约在7000户以上”。
5月24日上午,赵宏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眉县目前总人口约31万,其中,有农民约27万,城镇居民约4万。
4万与1.2万,中间相差2.8万人,为什么数字上有这么大的差距?眉县此次建经济适用房之前的调查究竟是在什么范围内开展的?
《法治周末》记者拿到一份2009年10月《眉县干部职工住房情况汇总表》的照片。根据这份资料显示,眉县曾对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保险公司等87个单位以及两个社区的住房需求进行过调查。
其中,87个单位的总人数为10423,两个社区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数114人。调查结果,87个单位“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意向的”6822人,两个社区有此意向的为114人。
“完美分配程序”遭遇现实滑铁卢
赵宏画图告诉记者,此次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程序为:住户申请———单位公示———单位审查———住房保障中心公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住房领导小组审查———最终确定对象,也就是所谓的“一申请,两公示,三审查”。
赵宏认为整个程序没有漏洞,足以保障经济适用房公平分配。眉县此次在网上公布名单,是走到了“住房保障中心公示”这一步。
眉县此次“城市美景”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分配对象和条件有“各乡镇机关、各部门、各系统在册已婚工作人员”、“夫妻双方均为眉县城镇非农户口”、“城镇无住房或城镇人均住房不足14平方米家庭”和“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应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4条。
赵宏告诉记者,“各乡镇机关、各部门、各系统在册已婚工作人员”和“夫妻双方均为眉县城镇非农户口”分别用结婚证和户口本来证明,“城镇无住房或城镇人均住房不足14平方米家庭”用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来证明。
“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应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则比较灵活,赵宏解释,“比如,这次县医院因为整体搬迁,全院300多名职工中96户成了无房户,就属于这种情况”。
《法治周末》记者提出,“城镇无住房或城镇人均住房不足14平方米家庭”仅用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来证明,是否容易造假?
赵宏认为,一来同一单位的人相互间比较熟悉,不易造假,二来分配程序中还有后面的公示和审查,可以保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根据《法治周末》记者此次调查,在赵宏眼中近乎完美的程序,实施情况似乎并不乐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机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单位确实将申请购房的人员名单公示了,可是没人举报。“上了名单的几个人,都是领导,或者是主任科员什么的,要举报,还是举报给领导,不是没事找事吗?”他感叹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咱这饭碗不好端啊!”
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记者,在看到网上的新闻之前,她根本就没见过单位的公示。她自己并没有申请,因为一来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比较大,一套买下来要十几万、二十来万,买不起;二来“就没几套房子,肯定是人家领导的,没咱们的份儿”。
这位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一个朋友所在的单位采取的做法是把申请的人都排名,“领导都排前边”,她的朋友排名比较靠后,后来因对楼层不满意而放弃。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还遇到许多居民,他们并不十分清楚什么条件的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很多人都是通过朋友打听买房的条件,其中有多人提到,听说“下岗职工才能买”。但是官方的购房条件中并无这一项。
赵宏告诉记者,住房保障中心公示之后,还要审查。据建设局内部工作人员讲,眉县建设局机关有工作人员20多名,基层工作人员90人左右,整个系统有100多人。赵宏称,这些人都可以进行审查工作,因为“这是中心工作”。
赵宏表示,住房保障中心的调查可以采取2人一组,到申请人所在单位调查并结合入户调查,还可以到相关机构比如房管所去查申请人名下的房产。
最后,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还要审查,这个小组组长就是县长。
赵宏表示,经过这样的层层把关,是可以把申请人的情况调查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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