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商报以《“马3”撞飞情侣,拖行男孩7公里》为题,报道了5月21日凌晨发生在百盛门前的一起车祸。报道发出后,在网友和读者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大家表示,希望警方尽早公布真相。昨日,记者专门咨询了相关刑法专家和律师,对案件中存在的几种可能性及量刑进行了讨论。
进展
肇事司机刚大学毕业
承认事发当晚曾饮酒
警方表示,事发当晚,车牌号为豫AMA821的肇事车车主翟某,把车借给了朋友于某。事发当天,于某已到交警四大队自首。“经抽血化验,于某承认在事发当晚曾经饮酒。”民警说。
目前,于某已被刑拘。事发时,由于车主翟某也坐在车上,涉嫌包庇,翟某也被刑拘。据了解,于某今年21岁,去年刚大学毕业。车主翟某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事发当晚,于某和翟某饮酒后,于某载着翟某回家,途中发生事故。目前,案件已移交管城公安分局,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司机可能涉嫌哪些罪?
发言人
论坛网友
许桂敏:郑州大学法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大法学博士
李华阳: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讨论
假设1 酒后驾驶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处罚:许桂敏说,判断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当事人的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在该案件中,肇事者并没有危害到其他人的安全,所以构不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如果司机属酒后驾驶,就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量刑时,可加重处罚。
假设2 肇事致死逃逸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
有网友称,马3的底盘不高,如果司机说不知道车底下有人,不符合常理。许桂敏称,如果司机当场撞死受害者跑了,或者司机确实不知道车轮下边拖的有人跑了,那么案件很可能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罪来处罚。
处罚: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将判处3~7年有期徒刑。
假设3 肇事逃逸致死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
许桂敏说,如果事故发生当时,对受害人伤害不大,而是拖行了7公里之后,对受害人的这种故意伤害造成死亡,就存在主观上故意想要对他人的健康造成伤害。但同时,造成的结果不是当事人积极追求的,这种行为应当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假设4 肇事者目的明确,杀死受害者
涉嫌: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许桂敏:如果肇事者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把这个人拖死,目的明确,就是为了杀人,那么这时,肇事者的行为就涉嫌故意杀人了。不过在这一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应该没有这么严重。
李华阳:如果司机在撞人后,没有立即停车,进行救人,而是拖着人继续前行,这时,事件性质发生改变,当事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因为当事人在主观上放任将导致他人死亡结果行为的发生。
处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报记者 訾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