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重庆5月27日电 记者徐伟 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光成等16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经营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以来,被告人王光成等人以裕达公司、重庆朝天门市场惠成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帝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天健典当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始有组织地发放高利贷。在发放高利贷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手段的放贷模式,实施非法经营、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发放贷款8000余万元,获取非法利益1700余万元。在被告人王光成的组织指挥下,该组织层级分工明确,长期操控高利贷交易,获取非法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