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良德)6月1日,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战役指挥部、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依法从严管理交通工作机制,对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1、对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无证驾驶的,酒后或醉酒驾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将进一步依法处理。
2、对在三环路以内区域健全人或外地人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牌证齐全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对有证驾驶无牌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依法扣留机动车;对无牌无证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一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3、对非肢体残疾人驾驶“沈肢运营暂行标识”、“沈肢代步临时标识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按照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扣留车辆;
4、对残疾人驾驶无“沈肢运营暂行标识”、“沈肢代步临时标识”的机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路运营行驶的,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机动车;
5、对残疾人驾驶有“沈肢运营暂行标识”的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反三限规定或严重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先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拒绝接受处罚的,依法扣留机动车;
6、对残疾人驾驶无“沈肢代步临时标识”的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路代步行驶的,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先予以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拒绝接受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
7、对驾驶假标识或套用标识的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依法扣留机动车,收缴假标识或套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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