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文馨
今年3月2日,甘肃省酒泉监狱召开了年内首次教育改造工作研讨会,主要对顽危犯、二次以上服刑罪犯、屡犯监规和因家庭变故、民事纠纷引起罪犯思想不稳定等“四类罪犯”的具体教育措施和办法进行研讨,明确提出今后监狱工作的重点就是努力化解狱内在押犯的各类矛盾,尽量消除重新犯罪因素,减少社会不和谐、不稳定隐患。
“要从管理犯人群体向关心犯人个体、从集体档案向教育个案转化,重点研究罪犯重新犯罪的成因。”酒泉监狱长韩全利指出,监狱管理应当由“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向“管得住、教育好、不犯罪”转变。
服刑人员的表象和内心世界并不统一。今年44岁的贺某就是一个例子,在南疆某监狱服刑期间,他靠自己多年的“改造经验”,伪装积极改造,终于在2006年12月提前5年迈出了监狱的大门,但不到两年又再次入狱。
为了真正了解病症,酒泉监狱创新改造机制,开出了一个独具匠心的“方子”———为服刑人员建立《罪犯教育转化个案专档》。
这份《罪犯教育转化个案专档》包括建档原因(主要是因为二次入狱)、罪犯基本情况、本人简历、刑期变动情况、心理特征、教育转化预案及效果、转化效果评价(只是评估,不能完全下结论)内容。
贺某的教育转化档案中还有一本《教育日志》,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酒泉监狱对贺某进行教育改造的轨迹:
2009年12月28日,管教人员与贺某进行第一次谈话。管教人员“发现其好逸恶劳、投机改造思想严重,“也想减刑”,但缺乏自信、自律能力。同时,贺某也流露出“不想将事情做绝了”、“也懂得知恩图报”的念头。
2010年1月4日,贺某主动递交第一份思想汇报,称“自己年龄大,思维反应慢”,并就消极改造心理进行了自我剖析。对于贺某对改造工作的配合,管教人员在给予肯定与鼓励后,分析认为“切忌急功近利,被表象所迷惑”,并尝试通过亲情,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的伦理道德教育,增强其责任感。
在接下来的13次谈话过程中,管教人员详细记录了谈话目的、谈话内容、并对谈话内容和谈话时的表现进行分析,给出处理意见。从开始的投机心理,到逐渐地敞开心扉,跟工作人员谈亲情、谈生活、谈困难,贺某的心路转变被认真详细地记录在案。
截至目前,全狱已经摸排建立教育专档478份,其中二次以上重新犯罪人员专档464份。在教育改造的尝试中,酒泉监狱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造方案。
《罪犯教育转化个案专档》是酒泉监狱为降低重新犯罪率进行的一次破冰之旅。韩全利告诉记者,对服刑人员进行档案式管理,可以及时有效地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过程,尤其是对心路历程进行科学追踪,系统监控,详实地记录数据,在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全重返社会的同时,也为监狱在研究重新犯罪根源上提供了原始素材。
“刑满释放后,社会歧视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压力是促使重新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韩全利说,考虑到这一点,酒泉监狱对服刑人员建立的教育转化专档还将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与其一起回归社会,由当地政府保管。这份详细记录服刑人员犯罪以及改造轨迹的证明,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掌握刑满释放人员的个性特征,尽量减少歧视冷漠,在全社会的认可和关心下,从根本上消除他们重新犯罪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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