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谢阳高)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卖淫、色情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却一直不报告。昨天,韶关一名出租屋房东被警方拘留。
5月19日,韶关市民小王途经该市工农巷时遇一年轻女子,在女子“30元就可按摩”的诱惑下,小王尾随该女子去到一栋出租屋三楼接受按摩。可不到2分钟,该女子接了一个手机电话后便以不再做“生意”为由将小王“赶”了出去。出来后,小王发现身上1000多元被换成了假币。
7天后,同样的事发生在农民冯某焕与冯某信身上。26日13时左右,两人在一出租屋二楼接受两女子按摩时,冯某信无意间扭头看见墙壁窟窿里正伸出一只手摸他的衣裤。
惊骇中,冯某焕与冯某信起身便追。结果还没出门便被从门外冲进的三四个男子拦住,用刀棒将他们打伤,还抢劫了几百元。
案发后,警方调查时发现,两宗案子事发地点同属工农巷12号出租屋。在向出租屋业主邓某强调查时,邓坚称不知情。
在派出所,邓某强告诉民警,3月25日,他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将二三楼出租给一个自称小张的男子。此后,便有来历不明的女子开始在出租屋做“生意”,一些男子经不起诱惑,被调包换了假钱或被抢劫。
昨天,房东邓某强因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却不报警,被警方治安拘留5日。
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逃逸,警方正在侦查追捕中。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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