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齐琳)继去年首次发行5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后,今年北京将再发行54亿元地方债券,重点支持25项工程建设,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清河再生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利用等工程。地方债利息按年支付,到期后一次还本。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第18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提出的《北京市关于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今年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额为2000亿元。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上市流通。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经常性支出。在2000亿元额度中,北京获得54亿元,其中三年期限37亿元,五年期限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