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女官员”比例逐年提高。
报告指出,全省公务员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2007年为21.43%,2008年为21.79%,2009年为22.93%。海口市大胆选拔任用优秀女干部担任重要领导岗位,2007年市四套班子配备5名女领导干部,4个区正副区长中有3位女性。
全省各级人大政协女性参政议政比例逐年提高。本届省人大女代表98名,占省人大代表总数的25.19%,比上届提高了7.68个百分点;女常委15名,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总数的25.86%,比上届提高了1.95个百分点。
海口市2009年妇女村干部占17%,社区妇女专职成员占46%,比2005年分别提高0.4和5个百分点。(记者史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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