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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公布“按学分收费”细则2010年起执行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02日21:49
  人民网武汉6月2日电(田豆豆 廖婧)6月2日,武汉大学公布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细则,从201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始,将正式实行“按学分收费”,不过“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2010年,武汉大学将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生7900人,其中理工类为6286名,文史类为1614名。

  从2010年9月起,武汉大学将推行按学分收费制度。按照收费管理细则,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费和专业注册费构成。课程学分费是指以每类专业应修最低总学分为计算基础,在学年制学费总额度内确定的每学分应交纳的费用。专业注册费是指以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为计算基础,在学年制学费额度内扣除课程学分费后每学年交纳的费用。课程学分费按学生所修每门课程规定的学分收费,每学分学费100元。专业注册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热门专业每学年不超过25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不超过5500元。

  针对学生担心是否会加重经济负担问题,武汉大学表示,学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完成学业所交纳的费用不高于物价部门现行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为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注册和选课。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选课原则上优先选定必修课。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0学分。攻读双学位及实验班学生不得超过45学分。

  通识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达15人不开课,选课学生须及时改选其他课程。

  必修课考试不及格必须重修,给予一次免费重修的机会。课程考试及格可交费重修,但及格重修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学分制收费采取按学年和所选学分分次交纳,每学年结算一次。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专业注册费不予注册。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者,须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周内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后,即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

  因生病等原因休学(保留学籍)、中断学业的学生,按月计收当年的专业注册费。休学期满复学,按月计收专业注册费。专业注册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为鼓励学生创新精神,武汉大学还专门设立“创新学分”,学生可申请取得不超过10个创新学分,并记为选修课程学分。创新学分不交纳课程学分费。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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