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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学校、幼儿园乱收费:以财政公平为前提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6月03日01:49

  严禁乱收费 以财政公平为前提

  翟春阳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费用问题,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6月2日中新网)

  看到这个消息,人们第一个反应可能是怒发冲冠———在校园惨案接连发生、引发全社会心理紧张之际,一些无良学校竟然把校园安全当成乱收费的良机!但若稍稍冷静下来,这种怒发冲冠、拍案而起的情绪可能就会倏然消失,我们会认识到问题很复杂,无法一概而论。

  “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这样的规定不容置疑。但我们也必须搞清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势必增加成本投入,这些新增的投入又从哪里来呢?如果说公立学校、机关办幼儿园,一般都能获得财政与机关支持的话,那么那些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是否同样会得到财政的支持?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这些学校因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而额外向学生收取费用,也就多少情有可原。

  也不排除在一些经济相对贫困的地区,教育经费本就捉襟见肘,甚至连教师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却又不得不服从“加强校园安全”这个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那么你让他们怎么办呢?他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把手伸向学生。

  如果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就需要政府在严禁乱收费的同时,能够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以及民工子弟学校提供校园安全方面的资金支持,对贫困地区的学校划拨校园安全专项资金,并严防这些资金被中途截留或挪作他用。这是政府必须有的态度,在校园安全上,政府必须对所有的学校一视同仁,要让每个学校在国家财政面前享受同等的权利;也唯有在此情形下,严禁、严查借校园安全乱收费才具有充分的正当性。

  还有另一个当务之急是重新制订校园安全标准———在校园惨案接连发生的背景下,校园安全的标准理应比现行标准更加严密与细致。新的标准,应该能对需不需安装电子识别卡、门卡,以及配备保安的比例做出较为清楚的规定,唯有有章可循,才能有效避免学校、幼儿园巧立名目。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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