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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月执行新地价政策 开发增1平米补近千万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6月03日03:40

  新快报记者 黄颖

  下月,广州市正式执行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简称地价)计收标准,开发商和市民补地价的标准将大幅度提高。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就地价新标准进行网上在线交流,众多开发商网友网上咨询,并表示按照新标准,协议出让用地就算只增加1平方米建筑面积,也可能要补交高额地价。有开发商网友质疑地价新计收标准将推高房价,市国土房管局则表示政策仅是把补地价标准与市场价格挂钩,不存在推高房价的情况。

  协议出让用地补地价费用大增

  在线交流中,不少开发商网友关注协议出让用地的补地价标准。根据补地价新标准,协议出让项目(工业项目除外)建筑面积或建筑用途调整的,经营性用途按调整前后用途的当前基准地价标准计算总价差调整土地出让金。开发商网友提问:若地块用途不变,竣工面积增加1平方米该如何补地价?

  房管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所长华而实表示,总价分别为调整前总价和调整后总价,调整前总价按原出让合同建筑面积、用途及当前基准地价标准评估;调整后总价按项目发生调整后的建筑面积、用途及当前基准地价标准评估。这也就是说,在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楼盘竣工时就算只增加1平方米建筑面积,开发商都要按现在的地价基准价乘以项目调整后的总建筑面积得出的金额补交地价。

  打个比方,一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的地块,以早年番禺华南板块住宅地地价500元/平方米计算,该地块原地价为50000×500=2500万元。如果地块竣工后建筑面积为50001平方米,以今年南村基准地价最高2200多元/平方米计算,现在则为50001×2200=1.1亿多元。也就是说,地块只要增加1平方米建筑面积,开发商就得多补交8500万元的地价,地价急速飙升。

  房管局:不存在推高房价说法

  据悉,尽管目前房管局并没有公布广州在开发或尚未开发的协议出让用地数据,但显然目前不少在售楼盘或在建项目地块都是协议出让用地。数据显示,早在2004年的“8·31土地大限”前,房管局清理出来的当时需要赶办用地手续通过“8·31”的协议出让用地达32平方公里。即使当时有半数地块通过“8·31”关口成为合法用地,面积也达到16平方公里,这些用地显然至今仍未全部开发完毕,一旦建设的时候建筑面积略有控制失衡,只要多增加1平方米建筑面积,都可能需要补交高额地价。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补地价新规定将在7月1日正式执行,而且是以开发商办理补地价手续的递件回执时间作为新旧政策执行的界点,因此这一个月时间内,将有大批手上有协议用地的开发商到房管局办理补地价手续,以防新规定执行后面临巨额补地价费用。

  有开发商网友质疑房管局的高额补地价规定直接推高房价。一开发商网友说:“土地成本是商品房价格的重要构成要素,提高土地成本,无异于推高房价。在商品房的市场需求不变甚至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商品房价格受新地价规定影响会不会造成被动增长?”

  而华而实明确表示,该次土地出让金调整主要针对原协议出让的土地,是将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与正常土地市场价格挂钩,而房地产市场价格主要是由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决定,所以并不存在推高房价的说法。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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