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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分房假离婚 未获得利益欲复婚遭丈夫拒绝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6月03日01:44
  云阳县郑女士问:两年前,我单位要为没有住房的职工分配福利房。为了分到福利房,我和丈夫协商,通过假离婚将夫妻共有的房屋转移到丈夫名下。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最终没有分到单位福利房。现在我想和前夫复婚,但他不同意。请问:我如何才能要回我的那一半房产?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政答:郑女士和前夫假离婚时,并没有对其他财产的分配约定。目前郑女士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假离婚的事实,所以现在想推翻两年前的离婚协议要求分割房产,基本上不可能。

  袁律师提醒读者:现今社会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或想取得某种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办理离婚手续后对方反悔,则于人于己都有不利影响,希望谨慎对待。

  下周一到周三,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接受读者咨询。如有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您可以拨打热线电话63907301,或直接前往本报热线接待室与律师面对面交流。记者 王明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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