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建军 记者台建林 陕西省司法厅近日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主要包括:监所布局调整、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监所安全、法律服务、基层司法行政和队伍管理等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陕西省司法厅厅长路志强出任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陕西省司法厅要求各市(区)司法局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厅直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本系统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厅机关各处(室)负责组织本处(室)主管领域、行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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