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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卖地赚钱成“倒爷” 万元征来10万元卖出

来源:中安在线
2010年06月03日08:16
[提要] 安徽长丰县岗集镇黄浦村村委会变卖村里土地,村民们介绍,这些土地,是原先村里农户的土地,被征收了。征收补偿标准是每亩地补偿9500元到1万元,据称很多老百姓有些微词,但没有人站出来说话。记者从村委会得知,“卖地”时,每间(68平方米)卖到1万元,按照一亩地折合666.67平方米计算,一亩土地获得的收入约为10万元,是补偿标准的10倍…[我来说两句]

  国家土地资源十分珍贵,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可是,近日安徽商报陆续接到市民投诉,反映安徽长丰县岗集镇黄浦村委会私自征地卖地,牟取暴利。

  □投诉

  “买”了地却得不到土地证

  査义宏(化名)家住在长丰县岗集镇,2008年5月,他从朋友处得知该镇黄浦村村委会在组织变卖村里土地。卖地按“间”单位计价,每间地面积约为68平方米(长20米、宽3.4米),售价为1万元。査义宏一直想建套民房自住,于是从亲戚那借了2万元钱,买了2间地。该月28日,该村经管土地买卖的会计王国友开给他一张收据,并许诺立即向上级土地部门申请,给査义宏办土地证。

  其后,看着附近有人在买来的地上建房,査义宏也想动工修建。但村委会人告诉他,土地证还没有下来,让他再等等。査义宏于是一直等村委会的好消息。然而,直到今年1月份,村里突然传出土地证无法办下来的消息。村委会征地是私下行为,将土地变卖更是瞒着上级部门进行,是非法的。这一言论在村里开始疯传起来。同时,大量的土地买家跑到村委会,要求返还购地款。但“遭到村委会一再拖延”。一怒之下,査义宏团结自己几个也买了地的亲戚,找到安徽商报投诉。

  记者在査义宏出具的收据上看到,收款事由一栏写的是“新农村宅基地占地费”,左下角盖着鲜红的黄浦村民委员会大章。

  □探访

  围墙内大片土地已荒芜

  5月31日,记者以投资客身份,来到黄浦村探访。在合瓦路通向黄浦村的小路口,一个开商店的大爷听说记者要在此购地建厂,忙引荐说可以去找村委会买地。不过他同时神秘兮兮地说:“听说现在不好买了。前段时间,村里的支部书记都因为卖地的事,被撤职了。现在好像收得很紧。 ”

  记者驱车进入黄浦村李店村民组,一对年届7旬的大爷大娘正在吃中饭,闻听记者要找人买地,他们急忙放下碗筷,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老大爷说:“这里的地卖得可不便宜。而且好像买不到了。 ”“我听村里人讲,现在风声紧,村委会不敢卖地了。还有很多地没卖掉呢,你要不去试试?”大娘好心地提醒道。

  记者探访了六七家当地农户,都表示知道村里在卖地,称此事已人人皆知。

  一位热心的大爷带着记者在村里大致转了转,指了好几处或废或建的场地,说这些地都是买主从村委会买来的。不过有人听村委会话,没有建房,而有人坚持把房子盖起来了。

  记者探访发现,就在黄浦村村委会办公室的门前,有一个面积达11亩之大的空场,周围用红砖砌成了一道围墙,里面杂草丛生。据介绍,这个空场是岗集镇上一个“人物”从黄浦村村委会租下的,准备投资办厂。但也因“风声紧”,施工未半就被村委会喊停了。

  万元征来10万元“卖出”

  村委会“变卖”的土地从哪里来的?连日走访中,村民们介绍,这些土地,是原先村里农户的土地,被征收了。“征收补偿标准是每亩地补偿9500元到1万元”,据称当地很多老百姓对这个补偿标准有些微词,但没有人站出来说话。

  而记者从村委会得知,“卖地”时,每间(68平方米)卖到1万元,按照一亩地折合666.67平方米计算,一亩土地获得的收入约为10万元,是补偿标准的10倍。

  □回应

  征地本为“建设新农村”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黄浦村委会,该村其他领导均不在,只剩会计王国友在单位值班。他证实,黄浦村确实在征地后卖地,他对情况比较熟悉,各种相关单据签的也是他的名字。

  关于征地初衷,他称,黄浦村现有居民四五百户。其中,一些居民家的房屋已经老旧。为了顺应新农村建设的热潮,黄浦村村委会在前些年做出决定,打算在村委会大院南侧不远处圈出一块地,作为黄浦村新农村建设的地址。王国友说,“我们当时的想法是,让村民按照自愿的原则,搬到这个地方来盖房子。当然,房子的外观,我们有统一的规划。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长,二三十年都是有可能的。 ”

  卖给外村人“后悔莫及”

  按照王国友的说法,最初的设想,新农村建设点的土地,是只供黄浦村村民使用的。然而后来事情发展得怎样呢?村委会卖地之举异常高调,以至于名声渐响,很多外村居民都听闻消息,跑来买地。后来让黄浦村委会后悔莫及的是,当时他们对异村购地者来者不拒。面对记者,他称“将地卖给了七八个外村人”,不过消息显示实际数据可能要远远超出。记者进一步追问外村人共买了多少间地?花了多少钱?王国友没有细说。

  黄浦村土地的畅销,也得益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新农村建设点的旁边有树林、有水库,环境非常优美。 ”王国友说。

  当时“不了解国家政策”

  “卖出去的土地能办理土地证吗?”面对记者的问题,王国友尴尬地摇了摇头:“办不了。 ”

  他告诉记者,当初对外卖地的时候,对国家土地政策并不了解,“心里也不清楚,村里领导都以为能办到土地证的”。王国友坦承,“正是由于以前的土地政策不紧”,所以村委会才会将土地卖给外地人。

  而从2008年开始,黄浦村就一直在向当地土地部门申请为卖出去的土地办理土地证。可是,“一直在申报手续,但是都没有成功,今年1月份彻底‘死心’了。 ”王国友表示,之后,村里停止了卖地。下一步,村里准备把钱退还给买地的外地人。

  王国友有些感叹地说,“村里原本也是好心,想办点事情,但是没想到实际过程中有了偏差,出了错”。

  □暗访

  村干部“推荐”冒名建房

  为了进一步摸清黄浦村委会卖地一事,记者带上录音设备,装成购地者査义宏的朋友,在他去村委会交涉时,一同前往。接待的也是王国友。査义宏要求其要么替自己办到土地证,要么退钱。王国友告诉他:“现在村委会正在积极将买地者的建房申请,递交给镇上的土管所。农村里把关不是很严,只要土管所下发了准建通知,就可以盖房子了。应该不用去办土地证了。 ”査义宏闻言一喜,王国友又说:“但是现在必须是本村人买房,土管所才批。外地人一律不给批。 ”

  王国友拿出一沓表格,上面有周保发等4人的建房申请,他直言,这4个申请人,都是代外地人虚报材料的本地村民。王国友提醒査义宏道:“你在黄浦村认不认识人啊?如果认识,就让他来做这个假户主。用他的名义向镇里面申请,就能通过了。以后房子还是你来住。 ”査义宏表示这种方案日后可能有隐患,因为房子法定户主不是他了。王国友也苦恼地摇头道:“先搞下来再讲嘛。 ”

  用“卖地款”办厂亏精光

  暗访中,王国友跟记者称,村里合计卖出去了50间左右土地,获利50多万元。为什么现在部分买主要求退款,村里却没钱了?他透露道:“之前村里和一个老板一起,合伙开了家生产预制板的工厂。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工厂没有办起来。还亏掉了50多万元,将投进去的钱都亏空了。 ”王国友还透露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之前的村委书记就是因为这事,被镇里给撤职了。

  在面对记者正面采访时,谈及购地款的去向,王国友并未提及村里投资办厂。他给出的解释是,一方面,不少钱用来作为征收农户土地的补偿款了;另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钱财到基础设施建设中。此外还在补空耕田方面,花了不少钱。

  土管所:征地,无权卖地,非法

  长丰县岗集镇黄浦村村委会私自征收农民土地,然后高价卖出。后在投资办厂时,将所有卖地款亏空。陷入巨大的财政危机。昨日,记者走访了长丰县岗集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下称土管所)和律师,获悉根据土地法,村委会无权自行征地,土地更是严禁买卖,村委会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名义,征收农民土地,而后不向上申报变更土地属性,转而高价贩售,已违背土地法,相关责任人应受到制裁。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岗集国土资源管理所,该局一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道,根据土地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村委会自己不能自行征收农民土地。 ”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他同时介绍道,根据土地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首先肯定一点,村委会是不能卖地的,这肯定非法。此外,农民有块宅基地了,再另买一块宅基地盖房,也不被允许。 ”该工作人员说。

  据悉,根据土地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应当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此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随着各级政府土地部门在制度建设上的加强,对于土地的买卖、乱征收等乱象,有望变得更少”。

  律师:非法征收土地应当收回

  昨日,记者联系到徽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正林,他介绍道,村民重建房屋,不能擅自买卖他人的土地和耕地;另外,村委会无权自行征地,更不能随意买卖。 “新农村建设的选址、规划,应由国土部门统一实施,村委会无权操作。”吴正林分析道,所有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相关事宜,都应有县级以上国土部门统一指导、实施,其他部门或机构无权“越俎代庖”。

  此外,对于农村建房,究竟需不需要土地证一问,吴正林说,对此各地情况相异。有些地方,宅基地不一定有土地证,只要有合法建房手续便可。有些地方,则需要有土地证。 “不过,像此案例中,村委会非私下交易土地,不可能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准。他所称的本村人可获建房批准,也是不成立的。 ”吴正林说,此案例中,应该没有人能顺利获得国土部门的建房许可。

  记者暗访时,王国友称,只要岗集镇土管所批准农户建房,就意味着土地买卖合法。对此,吴正林予以否认。“镇一级土管所只是国土审批的经办机构,并没有审批权。因此,必须要县以上国土部门点头方算数。”他认为,黄浦村委会在征地、卖地过程中,已涉嫌非法买卖土地。

  “按照土地法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吴正林介绍说,主管部门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例中,村委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吴正林同时介绍道,村委会非法征收土地,应当予以收回。 “若其拒不归还,应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记者连日调查发现,黄浦村委会干部私下征收土地、转卖土地的情况,岗集镇土管所和长丰县国土部门官员,似乎还不知情。他们会对该起事件展开怎样的调查?事件相关责任人会受到何种处罚。读者拭目以待。安徽商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来源:安徽商报 李进、齐美义、卓也)

(责任编辑: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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