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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酒驾撞人肇事者或将面临7年以上刑期(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6月04日08:47
图为车祸现场视频截图(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中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07时09分报道,《北京晨报》今天(4日)凌晨2点是55分消息,昨天(3日),北京市交管局通报5月9日永安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肇事的英菲尼迪轿车司机陈家涉及酒后驾车、超速、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肇事逃逸等四项违法行为,负全部责任。目前,陈家已被刑拘。

  事件回放:

  2010年5月9日,建外大街永安里,一辆菲亚特轿车等绿灯时,陈家驾驶的英菲尼迪轿车由北向南驶来,将菲亚特撞出,又与一辆大客相撞。之后,陈家弃车逃逸。菲亚特内两死一伤。当日,陈家被控制。

  昨日(6月3日),市交管局通报5月9日永安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肇事的英菲尼迪轿车司机陈家涉及酒后驾车、超速、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肇事逃逸等四项违法行为,负全部责任。目前,陈家已被刑拘。

  肇事时速超110公里

  据了解,陈家肇事后弃车逃逸11小时后,在住所落网。交警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未构成酒驾。但是,昨日交管部门发布责任认定,确定其酒后驾车。交管部门解释,陈家承认事发前在酒吧饮酒。事发时其车内3人均供述陈家事发前饮酒。根据肇事方自述、目击人和知情人供述,交管部门确定其酒后驾车。

  交管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通过监控录像,技术人员通过“图像跳帧实验”,认定“英菲尼迪”肇事时的行驶速度约110.6-121.7公里/小时。而该路段最高时速应为70公里,属超速。

  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发时,被撞车辆在等绿灯;事发后,陈家弃车逃离。据此,交管部门认定,除酒驾、超速,还有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行驶、肇事逃逸等行为。这四项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该事故的全部过错。

  该负责人表示,依据“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原则,认定陈家负全部责任。

  《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陈家可能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驾照将被吊销且终生禁驾。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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