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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楼盘增值税将重点清算 各地要抓3至5个典型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04日09:06
  土地增值税征管再次加大力度。国税总局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选择3至5个定价过高和上涨过快的项目,作为土地增值税重点清算对象。

  土地增值税于1994年开始征收,征税对象包括土地取得、转让和建设所取得的增值额。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金额的对比,税率分为30%、40%、50%和60%四个级别,是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税种之一。

  不过,自从开征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一直实行“预征制”,即:事前预征,事后清算,多退少补。一些房地产企业为了避税,采取囤地和捂盘的措施,待价而售,无形中助推房价的上涨。

  国税总局昨天要求,各地应通过科学和精细的测算,研究预征率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挂钩机制,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改变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的情况。

  通知明确表示,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此外,国税总局要求,各地有针对性地选择3至5个定价过高和上涨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清算工作。各地要在本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清算工作计划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国税总局,国税总局将就各地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

  国税总局要求,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核定征收范围,严禁在清算中出现“以核定为主,一核了之”和“求快图省”的做法。凡是擅自将核定征收作为本地区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方式的,必须立即纠正。

  事实上,今年出台的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都提到要加大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力度。5月26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被不少业内人士理解为近期楼市“从紧”的政策之一。

  -新闻链接

  万科否认全国统一降价

  由各地公司自行定价

  在上一轮房地产调控中最先扛起降价大旗的万科备受市场关注。针对近日“万科本月全国大规模降价”的传闻,万科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万科不会下令进行全国性统一降价,各地公司根据各地情况自行定价。

  在2008年的房地产调控中,万科在全国率先降价引发了后续联动效应。据媒体报道,由于市场交易量的低迷,万科在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的部分楼盘已经进行了变相的价格调整,并且本次调整将是“更大规模的价格调整”。

  万科董事会秘书谭华杰表示:“万科不会从总部给各个地方公司下令进行全国性统一降价,因为全国的价格都有差异。万科会让各个公司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追踪市场走势而确定价格。”

  虽然万科否认了降价传闻,但似乎不能完全令人信服。随着楼市成交在过去一个月陷入冰点,不少上市房企上月销售大幅缩水。根据已公布的数据,世茂房地产、龙湖地产、合景泰富和富力地产上月的销售金额均有40%至50%的下跌。

  北京联达四方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峰表示,在其他开发商观望的情况下,率先降价的开发商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市场、舆论和前期客户的压力,所以房企都会谨慎对待。“在6月底和7月初,楼市价格回调应该就能比较明确了。”(记者 邢飞)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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