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司法考试却被拒绝发证,女生状告省司法厅
从“司考第一案”看“天下第一考”困局
南方日报记者刘冠南实习生沈云芳
司法考试的题最难,连许多法官都难以应对;司法考试的含金量最高,迈过这“天下第一考”的门槛,就可以有资格成为律师、检察官、法官。
今天,2010年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已经在全国展开,而就在前天,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状告司法考试第一案”:女生马寅娜将广东省司法厅告上法庭,起因是曾经在深圳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小马,却因自己专升本的学历问题,被取消考试成绩。
此案一出,一时间,质疑司考“学历歧视”、门槛过高的“司法考试改革派”发出强劲声音。
“学生状告老师”,省司法厅成被告
据了解,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大三在校生报名参加。但在成绩通过并递交申领资格证相关资料后,各地“专升本”考生约四五百人被告知此次司法考试成绩无效,一批已顺利从事法律工作的考生相继失业。其中也有曾人向法院求助,但都未予立案,唯有当年在深圳参加考试的女生马寅娜,状告广东省司法厅一案,首次得以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立案。该案被称为“状告司考第一案”。
6月3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马寅娜状告广东省司法厅一案。
马寅娜本人远在北京,她的律师代其出庭。据了解,小马2009年从深圳大学毕业,是该校“专升本”的学生,在大三的时候参加了2008年9月的司法考试,考分371分,超过了360的分数线。
2009年,在向深圳市司法局提交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小马却因为“专升本”的身份遭拒绝,而且成绩作废。小马遂向司法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先后被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拒绝。
庭审中,省司法厅出示答辩状称:“我厅不予颁发原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省司法厅认为,“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当同时符合三个要件。其中明确规定,这些考生被界定为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本科生。由于原告的学历属于专科起点本科学历,不属于“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学历,因此不符合报名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条件。
而小马一方认为:省司法厅的辩解违反了《高等教育法》,属于错误解读。2008年考试公告仅有“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没有限制专升本的考生参加考试,省司法厅的解释实际是在已经生效的报名条件里,强行加入了其他附加条件。
广东省司法厅进一步答辩说,小马在报考时隐瞒了“专升本”身份的真实情况,司法部也认定小马有隐瞒:其在填报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学习经历、最高学历”一栏中,未填写本人法律专科学习的经历。
小马认为这一说法不符合事实,她说自己在2008年参加司法考试报名时,一切填报程序均使用司法部提供的制式表格。在《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中最高学历一栏勾选了法律本科,并无隐瞒,也按要求提交了《2008年大学(学院)在校生证明》。而报名表格并未要求考生在《报名表》及《2008年大学(学院)在校生证明》明确自己的“专升本”本科生身份,因此自己不存在过错。
目前,该案还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结束后,在北京的马寅娜告诉记者,目前她正处于失业状态,由于在准备驾照考试和今年的司法考试,所以未能来广州出庭。她表示自己的能力达到了要求,但受到了“学历歧视”。此案且不论结果如何,但求能使这个问题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法官都难考过的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因其规模之庞大、“门槛”之高、通过率最低而被人们誉为当今中国“第一考”。
“第一考”的含金量很高。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规定: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这四种职业,必须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2年以前,法学专业的硕士、博士生可以直接去法院、检察院工作,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想要成为法官、检察官则必须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在法院、检察院工作还没有获得法官、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想从事这两种职业,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2年3月下旬,全国第一次司法考试吸引了全国36万多人报考,远远超过2000年律师资格考试22万的参加人数。报名人数突增,缘于公检法人员的加入,由于当年是最后一年允许法律大专学历考生参考,大专生纷纷抢搭了这最后一班车。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多省市的两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司法考试题目的难度之大,让多年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官都感叹难以通过。
“我手下有个早年进入法院,业务能力非常出色的法官,考试前我放他两个月的假,命令他一定考过,考过就给他提副科级,但他还是考不过。”广州市某基层法院的院领导告诉记者,法官的编制紧缺,许多岗位急待充实优秀的业务骨干作为后备干部。但偏偏一些优秀的法官却又屡试不第,让领导都跟着干着急。
“考题歪啊”,一位曾经参加过2006年司考的法官告诉记者,也许是为了控制通过率,一些司考的出题思路很有问题。考题不是为考察考生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和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而是刻意设置陷阱,甚至把司法界尚在争议之中的答案和模棱两可答案也放到了试卷中。
“我法律本科毕业后,在民庭和刑庭工作,做了5年书记员,考了5年才考过。”去年从书记员提为助理审判员的郝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法院规定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担任审判员,许多已经实际在法院、检察院一线工作多年的人,“俯身”参加司考,但即使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理论基础,还是通过者少。
(如果您对我国司法考试有何看法和见解,请发电子邮件至nanfangjizhe@163.com)
2010年司法考试今起报名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冠南)记者从中国司法部获悉,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从即日起开始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
据了解,网上报名之后,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按照惯例,司法考试往年一般设在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但是,今年司法考试的时间提前到了9月的第二个周末,即9月11日、12日。记者对照了2010年和2009年司法考试的注意事项,发现在报考条件、程序方面基本没有变化。而考试科目中,试卷一综合知识和试卷四实例分析均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