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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接受官方死因 澳洲华裔妇女停尸殓房七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07日11:37

胡女士应可以入土为安。

  中新网6月7日电 据澳洲《星岛日报》报道,澳大利亚法院再次下令三名华裔姊妹安葬已停尸在殓房近七年的母亲。在布里斯本的最高法院5日驳回三姊妹试图重开母亲死因研讯的申请;八十二岁的胡女士(JUNE WOO)在2002年11月在布市雅丽珊郡主医院死亡,遗体一直在布市鉴证中心的殓房内,家人不肯接受官方的死亡原因,担心安葬会毁灭所有证据。

  余姓三姊妹将母亲的死归咎院方,指陈医护人员给病人的过量药物导致或加速母亲的死亡。三女儿又指陈院方不适当为病人提供流质,并且在未得同意下进行“不予复苏”令。

  胡老太一向有病痛,2002年11月1日因急性呼吸道问题、肾衰竭和其它并发症被送到雅丽珊郡主医院。

  据院方称,当时医生已向病人三名女儿表示,要有心理准备,病人恐捱不过晚上。病人的女儿当时还透过一名粤语传译员反驳医生,指称母亲以前大病都总是吉人天相。胡老太在翌日死亡,事后证实是死于高钾血症,因为急性肾衰竭,导致血液中的钾过高,病人并且有末期的肺病。

  家人一开始便对院方治疗方法不满,否认院方所称有同意不予救治的指令。家人认为病人是死于过量药物,更怀疑她在医院所服的大批药物是否有需要,包括抗精神病用的安保宁(HALOPERIDOL)及镇静催眠剂MIDAZOLAM。

  “我们相信这种过量药物是故意的,构成非自愿安乐死”,三女儿上书当年律政厅长时说。而胡老太生前是位虔诚天主教徒。

  官司打了七年,法庭多次裁定死者家人败诉,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有专业行为失当。

  最高法院大法官韦特(MARGARET WHITE)5日作出类似的判决,认为律政厅长迪克(CAMERON DICK)去年底决定不再重开胡女士死因研讯是合理的。

  法官这样判决即是三姊妹需要遵守死因研究官班士(MICHAEL BADNES)五个月前发出的下葬令,将母亲土葬或火葬。

  班士作出命令时承认胡老太的女儿受到“无法化解的悲痛”,但因为她们不肯节哀顺变,反而令到胡老太的遗体受到“不适当的处理”。大法官韦特在作出决定前曾考虑此案的背、死因研究官的裁决及律政厅长作出决定的理由。(嘉文)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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