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加收安全费 |
幼稚园加收安全费 教育局称“不该我们管”
本报讯(文/图记者杨元禄)“国家明文规定,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为何在一个小区幼儿园无效?”近日,成都本杰明双语幼稚园自贡分园部分家长反映,本月起,幼儿园以增加了两名保安和安保器材为由,向家长每月增收18元安全费。
据家长反映,园方的理由是,因幼儿园请了专职保安,要开支保安的工资和培训支出。
家长们认为,送娃娃上幼儿园,每月所缴392元的学费里,“难道未含安全费?按合同法规定,家长把娃娃送到幼儿园,在校期间的安全本该园方负责。请保安、增加安全措施的投入费用,岂能转嫁给家长?”
据知情者讲,幼稚园以前没有专职保安,保安工作一直由校车司机兼任。5月7日,辖区派出所曾向该幼稚园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幼稚园必须聘请两名专职保安,配备警棍、盾牌等安保器材。
幼稚园园长刘敏说:“关于个别家长投诉我们收安全费一事,我们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针对此事,自流井区教育局的答复是:该幼稚园虽在自流井区地盘上,但却未在区教育局登记和年检,其主管部门也不是区教育局,不该区教育局管。
自贡教育局副局长张力说:“成都本杰明双语幼稚园自贡分园,系新办的民办幼稚园,其主管级别不属市教育局审批管理的范围。按规定,初等中学以下的学校,都归县区一级教育局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