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鹏)昨天,财政部公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1-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旅游城市淡季时,可以增加一些四星级、五星级定点饭店。
对比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新通知的政策有所调整。旧通知原本规定,在饭店客房价格季节性变化特别明显的旅游城市,对出差定点饭店可分别确定淡旺季两个协议价格,旺季的协议价格可适当上调,最高不得超出淡季协议价格的两倍。新通知则规定,在饭店客房价格季节性变化特别明显的旅游城市,对出差定点饭店可以分别确定淡旺季两个采购价格,旺季的采购价格可以在淡季采购价格基础上提高50%;也可以分别确定淡旺季两批定点饭店,淡季时可以增加一些四星级、五星级定点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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