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台州6月8日电
通讯员 王先富 记者 洪卫 黄宏
6月8日,备受关注的三门县醉驾司机杨曙忠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台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杨曙忠身为市、县二级人大代表,明知酒后驾车违法,却在严重醉酒后驾驶车辆,在与他人车辆碰撞后,不听围观群众的劝阻,继续驾车连续冲撞,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同时认为,杨曙忠在主观上并不希望危害后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犯罪,案发后,杨曙忠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通过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故在量刑时酌情从轻。
宣判后,杨曙忠表示认罪,并称将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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