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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适房被曝质量太差 敲门敲穿两层板(组图)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09日09:06


  “拆迁协议上,有关部门没有盖公章”

  张玉霞是南京某企业的退休职工,2006年9月,在中山陵园风景区环境与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建设中响应拆迁,当时她家还拿到3万元拆迁奖励,连同这些,当时她共获得22万零52元拆迁安置款。张女士拿出当年他们家与开发商、玄武区城建开发公司的“拆迁协议”,在款项补偿等各项内容最后,有一个“备注”栏,上面写着“同意拆除我所有的房屋”,落款是她丈夫李峰,但仔细辨别笔迹就会发现,“同意”的内容与“李峰”不是一个人的字迹。翻遍整个协议,记者发现没有开发商的公章。

  2007年11月,南京市住房改革办公室给她家发来一份“市征地拆迁安置房购买通知书”(宁改办2007第0129号),通知她可以凭相关拆迁证书购买仙鹤门001号地块仙鹤茗苑经适房小区房屋。这是该小区的四期工程。于是她按每平米2450元的价格,用补偿款购买了11幢一单元102室90平米房屋,房屋说好是2008年底交付。

  “铲掉水泥涂层后,层高才通过验收”

  2008年春季一天,张女士买菜路过自家在建的房子,出于好奇,她就进去看看。“当时我见到两个工人正在铲除房顶及地面的水泥涂层,觉得很奇怪,就问他们。工人不知我是房主,大大咧咧地告诉我:马上要验收了,房子层高不到2.6米,我们无法通过验收呢。”张女士感到很吃惊。她感觉不妙,就通过熟人咨询了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建筑方面的专家,对方告诉她:铲除了钢筋混凝土后,房顶变薄了,如遇地震等,抗击压力的能力自然会差。

  张女士心里不塌实,她向玄武区信访局反映了此事,希望调换南京不同地区的经适房。今年元月,玄武房产局给她回复:该房屋已由玄武区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成并通过验收,区房改办组织选房是按1:1的需求数量,由建设单位提供房源,目前没有房源可换。

  “后来他们给我换成小区最东边一套房子,但我去量过,面积只有88平米,却按90平米卖给我。这些都让我们全家不敢要仙鹤茗苑的房子。”张女士拿着4年前的拆迁协议说,协议上没有公章,后面又出现一系列问题,这房子成了全家的一个心病,一双儿女无家可归;她借住在亲戚家,每月要从700元退休工资中支付房租。

  对于市民张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有关方面又是什么意见?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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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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