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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七成经适房实为拆迁安置房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1日18:29
  中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记者刘海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7时50分报道,江苏南京市房改办昨天(10号)发表声明,回应“南京千余套经适房网上违规出租”事件,称南京经适房出租并不违规,但记者调查发现,其不违规的理由值得深思。

  南京市房改办在声明中解释,南京之所以出现大批经适房的出租现象,是因为近几年来,南京市建设的约9万套经适房中,70%以上、共计6万多套是供应给集体土地拆迁的农民家庭的,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拆迁安置房”,而出租的多数是这些“拆迁安置房”。允许这些房屋出租不违规,而且是属于“人性化管理”。

  南京70%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建设的房子,都不是经济适用房而是拆迁安置房。对此,南京市房改办在声明中表示,将安置房纳入经适房,是为了“降低成本”。记者调查发现,经适房免征多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而拆迁安置房是商品房,各项建设成本都会大大高于经适房。将安置房纳入经适房,节约了政府的拆迁安置成本。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改办副主任汪享生表示,拆迁安置房是商品房,经适房是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福利房,这两类住房不一样,南京的这种情况,按规定是不允许的。

  江苏经适房申领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低保家庭,凡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可以申请;第二类是低收入家庭。南京将大量经适房转做拆迁安置房,一方面很多中低收入家庭申请不到经适房,另一方面导致有些人手握几套经适房出租。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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