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一体化统计改革拟选取京浙豫川区县试点
孟斯硕
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收入有望纳入城市常驻人口收入统计。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国家统计局已经完成了有关城乡收入一体化统计改革的试点,正在起草全国性的改革方案。新方案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行。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副司长王萍萍告诉记者,这一改革服务于国家城乡统筹的目标。目前,统计局选取北京、浙江、河南、四川等省市几个区县进行了试点,从今年开始,将在统计调查方面陆续做一些改变。
据统计局公布数据,目前我国总流动人口规模1.8亿人左右,其中外出农民工是主体,去年末农村外出劳动力达到1.49亿人。外出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居住半年以上,在统计上被视为城市人口,但是在收入方面,并没有完全计算入城市居民内。
本次统计改革以后,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收入将纳入城市常驻人口计算,并统一城乡收入的统计口径为“人均可支配收入”。
“此前,在城镇居民收入统计中,农民工收入一部分是被统计进去的,但是由于农民工主要居住在城乡接合区域,流动性也比较大,所以统计难度较大。”统计局内部一位专家告诉记者。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也更加依赖外出打工收入。截至去年,我国农民的收入有17%来自劳务收入,而农民收入增长的41.8%依靠外出务工。
“改革以后,农村平均收入可能会拉低,但是由于大量人口也将被算为城镇人口,所以平均下来,下降幅度应该并不明显。”上述专家告诉记者,“城市的平均收入也有可能会被拉低,此前粗略测算,城市和农村的平均收入都会被拉低几个百分点,但是总体来看,影响并不大。”
在当下收入分配改革呼声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流动人口收入统计不够精确也是一大问题。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日前在“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以城乡人口流动来解决。在没有统计的情况下,没有办法判断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找到真正缩小城乡差距的因素和途径,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目前劳动力的流动还是人员的流动,而没有身份变化的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