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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定炒作农产品可罚100万 典型案例将曝光

来源:红网
2010年06月10日04:12

  红网长沙6月10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戴丹)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一经查实,最高可以处100万元的罚款。

  昨日(9日),湖南省物价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工商新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湖南省将全面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对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将实施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

  根据国家三部委的通知精神,近期,湖南省将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由价格、商务、工商、公安、农业、银监、证监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农产品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共同开展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至少每周要对本地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等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巡视,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实施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各级商务部门要及时掌握农产品市场动态,加强产销衔接,并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科学指导农产品批发企业进货供货。对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的严重价格违法行为,要在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信息,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典型案例将在新闻媒体曝光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昨日(9日)还从湖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对于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6月份将开展一次全省性的检查。

  将以短期内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农产品为重点检查范围,以主要经营者和新入市规模较大的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

  “对查实了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重从快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屡查屡犯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发现典型案例,还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您发现了相关炒作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2商务投诉电话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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